无证驾车撞死人 获刑半年赔损失
时间:2014-03-10 15:29:42 作者:陆俊书 黄佳俊 来源: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广西恭城平安乡村民李双枝无证驾驶两轮摩托在平安乡桥头村路段与横过公路的邓世文老人发生碰撞,造成双方倒地受伤,邓世文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014年2月13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双枝有期徒刑6个月。 恭城平安乡路口村李双枝今年21岁,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17岁时来到上海浦东新区昌硕科技有限公司打工,2011年11月20日,李双枝从上海回到平安乡老家,当晚20时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辆两轮摩托车从栗木镇沿201省道经嘉会街沿×160线往平安乡桥头村行驶,当行驶至桥头村方向路段时,遇对向驶来大货车远光灯照射看不清前面路况,与邓世文老人发生碰撞后,车辆失控人车倒地,造成李双枝、邓世文不同程度受伤,邓世文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邓世文系在交通事故中腹部及头部受伤致颅脑损伤合并腹腔脏器损伤,大出血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双枝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邓世文承担此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第二天,李双枝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6000元,然后外出打工至2013年9月,期间,公安机关对其批准刑拘并网上追逃。2013年9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梅园新村派出所民警在上海昌硕有限公司宿舍将李双枝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双枝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