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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汉朝在最高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上强调
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例会制度 充分发挥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积极作用
时间:2014-10-20 10:15:00    作者:罗书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五周年主题活动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会上强调,要以周强院长重要讲话为指导,准确研判和把握新闻发布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新闻发布工作新的任务,将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全面提升到新的水平。

景汉朝指出,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对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为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水平指明了方向,也为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各级人民法院要用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重新定位、谋划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切实在思想上重视起来,为开创新闻发布工作新的局面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景汉朝强调,人民法院的新闻发布工作,要以讲好中国法治好故事、传递中国法治好声音为立足点,通过有效的信息传播,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要求;要树立尊重媒体、善待媒体的意识,提高善用媒体的能力,与媒体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要将推进法治进步和社会文明的成果及时准确地展示出去,充分彰显人民法院践行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正的信心和决心,在全社会培养和树立法治信仰。

景汉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紧紧抓住媒体融合发展的契机,在推进完善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创新发展方面体现时代特色,把握媒体融合发展对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要坚定推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从明年1月1日起,各高级人民法院一律实行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特别是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实行月度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原则上实行“双月”例会制度。基层人民法院要切实立足审判实践,实行例会制度,有条件的尽可能加大发布密度和频次。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新闻发布会的质量,切实保证良好的社会效果,绝不能只图形式、只追求数量而忽视社会效果。要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人员选配到新闻发言人工作岗位上。要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业务部门参与的新闻联络人制度,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根据需要参加新闻发布会,诠释司法信息、与记者互动并回答受众关心的问题。要建立媒体策划会制度,提高议题设置水平。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在发言人选任、发布会组织、发布效果评价、发言人业绩考核等多个方面加强督导检查。

景汉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党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怀新闻发言人,对于新闻发布工作成绩突出的法院和表现优秀的新闻发言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因为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责。要切实用健全的制度保护和调动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热情,将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院领导、新闻发言人以及新闻宣传工作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各基层人民法院主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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