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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七起通过网络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4-10-21 15:38:33    作者:张春波    

2014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七起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的典型案例。这七起案例主要是利用网络实施侵犯妇女和未成年人的犯罪,包括侵财型犯罪、性侵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受害者大多是沉溺于网络交友等活动的年轻人。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指出,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应用领域的广泛普及,网络虚拟世界和社会现实生活之间正发生着密切的交织和影响,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也成为人民法院重点关注的内容。人民法院将依法打击网络犯罪,坚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环境清朗安宁。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介绍了七起案件的案情、裁判结果及典型意义,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冉容针对就年轻女性如何提高防范意识给出了具体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公布七起典型案例,旨在向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网民发出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在通过网络进行社交活动、开展经济往来时,要有依法参与网络行为的法治意识,更要增强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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