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时间:2014-03-13 18:12:40 作者:张烈忠 来源: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介绍,在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国资委、工商总局、银监会、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的支持下,去年共对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让失信被执行人承担应有的不利后果,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也还给了诚实守信者一个公道。否则,失信者同守信者一样,在贷款、出入境、高消费等方面没有任何差别或不便,不利于诚信社会构建,也不利于社会正能量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7.2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昭示着“老赖”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这是顺应民意、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的改革举措。 案件执行是诉讼的最后一环,其结果怎样,关系到民生和社会风气,关系到经济秩序有效运转。执行难一直是困绕各级人民法院的一项难题。但执行难是整个社会诚信度不高的产物,非法院一家能在根本上解决。最高人民法院构建失信被执行人公布平台,与其他相关部门共享失信者信息,让失信者曝光在众目睽睽之下,能进一步压缩其生存空间。运行以来,约2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证明了这一机制是行之有效的。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熟人社会也转向了陌生人社会。失信者脸上没有特殊的“标签”,普通人难以识别。而且失信者大多会包装自己,习惯于用谎言编织“光环”,还会打一抢换个地方,从而导致不同的人先后受害。受害者也不可能天天在社会上说哪个人是失信者,一方面,受害者没那么多精力,不现实;另一方面,因受害者是利害关系人,其说法缺乏公信力,难以被社会公众接受。法院是纠纷的最终裁判者,也是案件执行者,被执行人是否负有还款义务,失信与否,一清二楚,也最具权威性。可以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就是法院为失信者特意制作的“标签”,方便大家识别并防范交易风险。 从表面上看,是法院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而实际上是“老赖”把自己推上了失信“黑名单”。试问,如果诚实守信,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哪个部门敢随意将其纳入失信者名单?私欲是每个人最大的敌人,失信者正是为了一己私利赖账不还,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后,日子不好受,实属咎由自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长期坚持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不仅能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还能有力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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