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高院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牢记历史使命 切实负起责任
时间:2014-10-30 09:13:55 作者:张之库 余建华 孟焕良 何晓慧 程 勇 陈群安 林晔晗 贾明会 王书林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连日来,辽宁、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广西、陕西、新疆等地高级人民法院纷纷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辽宁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缪蒂生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历史使命,深刻把握司法改革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辽宁法院实际,切实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凝聚共识、激发动力、指引工作,努力在加强党的领导、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扩大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以信息化推进阳光司法、打造过硬法官队伍等10个方面追求更高的标准,为法治辽宁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作出新贡献。 浙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齐奇要求,全省法院要严格依法办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要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改革、阳光司法指数、“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等改革措施。要积极推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认真抓好司法廉洁工作,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官队伍。 福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快完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司法服务保障措施,为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更大作用。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强绩效管理、案件分流、节点管控,推动公正高效均衡结案。要扎实推进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司法公开、涉诉信访、刑事案件速裁、人民陪审员等各项改革任务。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湖北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要求,要严格依法办案,努力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坚持严格司法,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坚持依法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促进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努力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要坚持全面深化阳光司法和司法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改进司法作风,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职业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 广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表示,要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总目标为动力,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务实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前发展,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广东高院党组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根据广东法院情况,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扎实成效。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圆满完成今年审判执行任务。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严抓队伍作风廉政建设;要强化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案结事了意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的硬件投资、软件开发和升级改造力度,强化信息化应用,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要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等全国试点工作。 陕西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强调,要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深刻分析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情况,找准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突破口。要持之以恒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工作,继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闫汾新强调,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增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区法院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努力把四中全会精神学深学透学扎实,自觉投身法治中国建设新的伟大征程。院长乃依木·亚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抓好当前工作、谋划明年工作结合起来,依法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为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