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庭与妇联“联姻” 合力为妇儿维权
时间:2014-11-10 16:28:52 作者:黄宪伟 耿新平 来源: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没想到向妇联请求帮忙,法院却会这么快为我解决纠纷,这下我受伤的心总算得到安慰了,谢谢,谢谢!”11月6日,赵女士专门致电感谢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并对法院与妇联联合维权机制发出由衷的赞叹。 原告赵女士称,其与被告王某与2000年冬天登记结婚,婚后其发现王某有酗酒、赌博等不良恶习,并多次殴打自己,为了年幼的子女,赵女士一直忍气吞声。2008年以来,被告王某殴打其更厉害,从2011年起,两人一直分居至今。赵女士认为,不幸婚姻已名存实亡,实属无奈,便来到安阳县妇联寻求帮助。妇联工作人员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通过法院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巡回法庭为其开辟的介绍案件渠道,迅速为赵女士办理了立案手续,并根据巡回法庭在立案、审理、执行等方面制定的多项便民利民特殊诉讼权利,对该案件进行了优先审理,从其向妇联反映问题到法院立案、开庭、判决,时间没有超过一个月。 针对涉农村“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该院不断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专门开通了妇联组织介绍案件渠道,工作中不断加强与各级妇联组织的沟通合作,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并建立庭审时邀请县乡妇联工作人员共同调解与合议的工作模式,通过内外结合,扩大维权辐射面,家暴、抚养、赡养等一起起案件相继得到化解。今年截至11月7日,该院已审执结各类涉“三留守”人员维权案件270余起,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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