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女状元的不懈追求
记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潘庄法庭副庭长王晓艳
时间:2014-11-17 10:16:36 作者:于伯军 来源: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
人物简介:王晓艳,1973年1月生,199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潘庄法庭副庭长。2009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曾被授予天津市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多办案办好案是王晓艳始终不变的追求。作为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法院潘庄法庭副庭长,她每年办理的案件数量都在全院名列前茅,特别是2012年更是创下了全院干警个人年结案831件的最高纪录,至今这一纪录仍无人打破。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她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上诉、上访和再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法官就要多办案 王晓艳不是学法律出身,1991年到宁河法院后当了一名财务室会计。然而,她并没有放弃对法官梦的追逐。工作之余,自学起了法律,不仅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还于《法官法》颁布后,顺利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法官资格初任考试。2003年10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的王晓艳从财务室调到了刑庭,从此终于圆了自己多年的法官梦,也实现了从一名会计到法官的华丽转身。 自从下庭办案之日起,王晓艳就时刻告诫自己,当法官一定要多办案、办好案。为此,她虚心向老法官学习庭审技能,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办案水平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从事审判工作的10年中,王晓艳经受了多个审判岗位的锻炼,先后在刑庭、板桥法庭、民二庭、潘庄法庭等多个业务庭工作过,审理过刑事、民事、商事等多种类型的案件,可以说是一个审判业务能力很强的多面手,无论在哪个庭工作,王晓艳都是庭里的办案主力。 2011年11月,王晓艳通过竞争上岗走上了潘庄法庭副庭长的岗位。潘庄法庭是受理案件最多的基层法庭,王晓艳到潘庄法庭后自觉承担起了庭里审判工作的重任。2012年,她更是创下了年结案831件的全院个人办案最高记录,是当年全院法官年均结案数的7倍多,成为名副其实的办案状元。 一年办理这么多的案件,王晓艳是怎样做到的呢?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有句至理名言: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王晓艳正是得此真谛,她通过实干、苦干加巧干,不断超越自我。在王晓艳取得成功的背后,不仅凝结着她付出的辛劳和汗水,更凝结着她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执着。 调解功夫令人佩服 熟悉王晓艳的人都知道,她的调解功夫有两下子。尽管案件调解费时费力费工夫,但她却不厌其烦,抓住一切机会不遗余力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对每起案件坚持做到“三必调”:庭前送达必调、开庭审理必调、下判之前必调。同时,她还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和方法,尽最大努力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方式心平气和地解决纷争。 一个农民受雇一家养猪场帮助喂猪、看夜,可是谁也没想到,在受雇的第一天就发生了意外。这名村民在当天深夜被炉火烧伤,造成身体多处伤残,于是将雇主告上法庭,认为自己是为被告干活时受的伤,因而理直气壮地索要赔偿。被告接到应诉后则感到很委屈,原告仅给自己干了一天活,又是自己烧伤的,要赔那么多钱,心里想不通,说什么也不愿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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