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力调解纠纷 百万赔偿当场兑现
时间:2014-11-18 15:48:41 作者:王良策 刘超 来源:罗庄区人民法院
近日,罗庄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一百余万元的交通事故侵权案件。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32万余元,被告在保险范围外赔偿68万元,并于调解当日一次性履行,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兰山区打工的平邑女子梁某于2013年7月被潘某驾驶的轿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梁某无事故责任。事故造成梁某处于植物人状态,为一级伤残,属完全护理依赖。梁某上有双亲,下有2岁的儿子,事故发生前又与丈夫离婚,生活本就艰难,事故发生更无力承担高昂的抢救费。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后,了解到原告的现实困难,积极与被告潘某联系,让潘某垫付医疗费。潘某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搬至北京居住躲避受害人家属的寻找,还在庭审过程中就梁某的伤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以此拖延时间。 由于潘某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险远不够赔偿梁某的损失,为了使原告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解决生活困难,承办人员多次与潘某及其代理人联系,向潘某告知逃避责任应负的法律后果,以及梁某上有老、下有小,生活无人照顾的困难。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多次耐心做思想工作,潘某最终表示愿意依法赔偿梁某的损失。做完保险公司的调解工作后,梁某与潘某、保险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梁某事故损失41.6万元;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326477.38元,被告潘某在保险范围外赔偿梁某68万元,并于调解当日一次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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