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
另行组成合议庭,采取书面形式审理
时间:2014-11-21 11:21:29 来源:人民网
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父亲李三仁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 备受社会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有了最新进展。11月2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该案申诉人、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送达了再审决定书,正式启动对该案的再审程序。 据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介绍,高院作出再审决定,主要是根据呼格吉勒图近亲属的申诉,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二项的规定,即发现“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鉴于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我们在审理方式上将另行组成合议庭,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李生晨说。 不开庭审理如何保障代理律师等人的诉讼权利?李生晨回答道:“代理律师可以通过阅卷、提交代理意见等方式履职。我们也一定会严格依法保护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包括代理律师的权利。”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该案复查中受到干扰,对此,李生晨表示,在复查期间,没有遇到阻力和障碍。由于此案时间过长,给复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特别是对一些证据的补查极其困难。此案事关命案,必须坚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严谨细致、客观公正、高度负责地予以审查。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依法按程序、公正及时审理此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经过审理,如果认定该案确有错误,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决依法予以纠正。”李生晨说。 新闻背景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凶手。案发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数起杀人案中的一起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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