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电视台《生活传真》栏目组走进芜湖经开区法院
时间:2014-11-26 11:34:33 作者:张慧 来源:芜湖经开区法院
11月25日下午,芜湖电视台《生活传真》栏目组走进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采访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为牟取高额利润,从事水泥等建材销售的芜湖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伙同其妻、单位股东及职员,从小水泥厂低价购进散装水泥罐装上车,伪造安徽海螺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发货单据,假冒“CONCH(海螺牌)”散装水泥进行销售。截至案发时,该商贸公司已伪造发货单据429份,销售假冒“CONCH(海螺牌)” 散装水泥共计19631吨,非法经营数额约为722.19万元。经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某公司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达722.19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有关规定,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芮某系单位负责人,被告人王某等系直接责任人,被告单位某公司以及被告人芮某等4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本案事实、情节、后果和结合被告人自首、认罪悔罪表现,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个月,宣告缓刑,并均判处罚金。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对判决均无异议,一审判决已生效。 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丁家平同志接受媒体采访时,向媒体及群众阐述了该案的裁判要点,且以法官讲法的形式进行了法制宣传,起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对经开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该院自2012年3月正式受案,两年多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38件,结案率98%,其中调撤441件,调撤率84%。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5件,结案100%,27名被告人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两年多来该院知产案件上诉率不到1%,且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丁家平还提醒广大民众,切不可贪图眼前的利益,而触犯国家法律,近年来,人民法院重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运用各种刑罚手段,严厉惩处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深入,芜湖市作为“次省会”城市,亦是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城市,未来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将会处于不断上升趋势。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做好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加强诉讼指导和释明,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继续探索“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加大与工商、文化、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形成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力,为芜湖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司法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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