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7
星期三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中国迎首个宪法日,最高法敞开大门首邀冤案当事人参观
时间:2014-12-04 17:09:55    作者:朱安足    来源:澎湃新闻网

17.jpg

张高平、张辉叔侄在最高人民法院大厅内合影。

2014年的最高人民法院“12.4”公众开放日活动,因为两位特殊的客人的到来格外引人瞩目。中国的首个宪法日,也因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敞开大门公开邀请冤案当事人参观,平添了一抹亮色。曾入狱服刑近十年终获无罪释放的浙江叔侄冤案当事人——张高平、张辉,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12月4日参加了最高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2003年5月,安徽歙县张高平、张辉叔侄驾车送货前往上海,因途中捎带的同乡少女死于杭州,被控“强奸致人死亡”,蒙冤入狱近十年。此后,经服刑地检察机关——新疆石河子检察院驻监检察官张飚、律师朱明勇等人的努力,以及东方早报的公开报道,引起浙江政法系统的关注,浙江省高院于2013年3月26日再审改判两人无罪。

18.jpg

张高平、张辉叔侄在最高人民法院大门口。

案件平反后,包括浙江省高院在内的浙江政法机关相继向叔侄二人致歉,并依法作出国家赔偿。

此案也因司法机关的主动纠错而备受瞩目,2014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两会”上做工作报告,在谈及“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尊重和保障人权”时,特别提到“以坚决果断的态度依法纠正‘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从错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强化证据审查,发挥庭审功能,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此外,张氏叔侄申请浙江省高院再审无罪赔偿案,还被列入了今年2月17日最高法通报的人民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

据澎湃新闻了解,自2009年以来,最高法每年都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代表参观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则是首次邀请被改判无罪的冤假错案当事人参加。

专家分析,这将是周强上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以来,司法高层坚持“有错必纠”的又一强烈信号,也是法院系统落实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大举措,将对依法审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等历史疑案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