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洒在傣乡的司法清凉
——记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法庭副庭长郑成琼
时间:2014-12-08 16:35:36 来源: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自1994年毕业分配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勐养法庭起算,郑成琼至今已在法院工作了20个年头。这期间,她历经了4次工作调动,其中有3次均是在乡镇人民法庭工作,长期坚守在基层审判工作一线。多年来,她用真情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使一桩桩剑拔弩张的矛盾得以化解,一件件错综复杂的案件得以顺利了结。 刚柔兼济 为民司法勇担当 郑成琼沉着干练,刚柔并济,敢于和善于承办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尖锐的大案难案,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小有名气。每当碰到棘手的重大案件,领导常常会交给她去办。 2009年10月,景洪法院受理了罗某某与南联山南其村11户村民之间的民居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项目工程老板罗某某诉该村民不履行合同,拖欠建房工程款拒不支付。 案件涉及多户哈尼族村民,如处理欠妥,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接案后,郑成琼跋山涉水上南联山进村寨共10次,实地勘察,搜集证据。 初次上山时,郑成琼等人乘坐的汽车刚一进村,就被五六十位情绪激动的村民围住。郑成琼立即下车,走进怒气冲冲的人群里说:“我们就是来了解情况、听大家诉求的,这样乱哄哄的,怎么解决问题。”在法官的劝解下,现场的紧张气氛慢慢缓和下来。“郑法官,你去看看我们那11幢楼房就知道了。”哈尼族小伙子归先大声说道。 在村民们的簇拥下,郑成琼查看了11幢新建楼房。墙体裂缝,墙面脱落,屋内因漏雨而印迹斑斑。外观装饰漂亮的“小洋楼”,怎么才一两年就成了一副破败样子?眼前的景象让郑成琼吃了一惊。 此后,郑成琼又九上南联山,挨家挨户做调查取证。通过一次次真诚的交谈,村民们越来越信任她。最终,这批案件得到了公平公正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 2011年6月至9月,景洪法院陆续受理了原告李某某等229户居民诉被告西双版纳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此事涉及面广、矛盾累积时间久,处理起来十分棘手。郑成琼一连几天加班加点地翻阅卷宗,逐一拨打229户居民的电话,听取他们的诉求。她后又与两位同事一起,采取单独面谈、集体面谈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耐心化解双方的怨气。这一系列案件最终以119件调解处理、110件依法判决实现圆满结案。 “勐龙法庭以办理案件多、执法质效好而多次受到上级法院表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国权说:“作为法庭的带头人,郑成琼功不可没,她是办案能手,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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