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诉邹恒甫案二审 余万里事件成呈堂证据
时间:2014-12-09 15:40:26 来源:人民网
今天,北大起诉邹恒甫一案二审开庭。邹恒甫在法庭上称,他没有批评北大,批评的是“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生活作风问题”。而北大认为,邹恒甫的言论构成了诽谤。 庭审中,邹恒甫一方说,北京大学不是其批评言论的直接对象,邹恒甫主要是批评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生活作风问题,北京大学是法人所以不可能有生活作风问题。而且,邹恒甫代理人表示,北京大学也不享有民法上的名誉权,因为北京大学在本案不是一个民事主体,是一个公共事业的行政管理主体。最重要的是,邹恒甫没有诋毁诽谤、没有侮辱,“上诉人说的都是事实”。上诉人作为一个公民,对北京大学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邹恒甫代理人还表示,邹揭露院长、副院长等与服务员的关系,并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教师,甚至也不是针对北大,而是针对整个高校的师德师风问题,所以不必提交具体的与梦桃源某个女服务员之间的证据,他们证明的是高校确实存在师德师风问题。 法庭上,邹恒甫一方提交了两个新证据,一个是北大女留学生与余万里的相关报道,二是北京大学对余万里处理的公告。邹恒甫一方认为,这些能证明北京大学少数院长、副院长生活作风问题是真实存在的。 而北京大学认为,本案争议的事实应该是是否有大量的北京大学院长、主任下手奸淫梦桃源女服务员和漂亮女服务员发展淫荡关系的事实,就此上诉人未提交证据,显然构成了诽谤。“上诉人把微博发布出来之后,北京大学通过多种方式与上诉人进行联络,希望就他所见所闻具体的人和事、地点具体化,因为我们有纪委的电话,但我们没有收到上诉人任何信息。” 案件回放: 2012年8月21日,邹恒甫在其个微博上发布称“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必定下手奸淫,北京淫棍太多”等内容,该微博内容被转发和评论数万次。北大及梦桃源公司据此以其名誉受损为由提起诉讼,要求邹恒甫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该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今年8月,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邹恒甫构成侵权,并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 宣判后,邹恒甫提起上诉,理由为:一、诉讼主体错误,其微博内容未指向北大;二、其行为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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