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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国土副局长贪贿获刑,曾参加对越作战获授“共和国卫士”
时间:2014-12-12 10:02:46    作者:蓝天彬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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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袁华荣。

从曾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被授予“共和国卫士”勋章,到多次重大立功、被评为“国家一级英模”,袁华荣的人生“前半场”,鲜花、荣誉和掌声一直伴随其左右。然后,自就任江苏镇江市国土局副局长后,荣光渐渐退去,他的仕途戛然终结。澎湃新闻从镇江市中级法院获悉,袁华荣贪污、受贿200万余元,获刑14年。

庭审结束时,袁华荣当庭表示不会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以借为名”,受贿30万元

袁华荣,出生于1961年,大学文化。

判决书显示,2007年6月至2013年10月,在这6年时间里,袁华荣担任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兼任镇江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这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矿政管理等业务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约176万元、美元1.23万元。

一手收钱、一手“打招呼”是袁华荣的惯常做法。小到4000元的购物卡,大到一笔30万元现金,各种利益输送,频频在他身上发生。

袁华荣受贿较大的一笔,是和“借钱”交织在一起的。

比如,2009年初,袁华荣打电话给商人张国民,开门见山地“借钱”,他说:“有个朋友经营需要用钱,你给我准备30万元。”

张国民和其他3人合作参与了镇江新区的矿山整治项目。为了让袁华荣在项目的监督上给予关照,他就答应了“借钱”。

张国民带着30万元现金,来到袁华荣办公室。当时,袁华荣和他的朋友张某都在。张国民把现金交给袁华荣,袁华荣就转手给了张某,张某当场向袁华荣打了借条。

2009年底,袁华荣打电话给张某说,他朋友(张国民)要钱了。此后,张某分3次用了3年时间,才还清给袁华荣,袁华荣当面把借条撕毁了。

后来,袁华荣告诉张国民说,钱来了。由于袁华荣在工程上给了关照,张国民本来就想送钱给袁,他就顺水推舟说,“这个钱你就放在你那里,你自己用吧。”直到案发,双方都心照不宣地没提这事儿了。

庭审中,袁华荣代理律师称这是欠款行为,而检方坚持认为这属于“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镇江市中院最终认定其为受贿。

为小姨子买房,让下属单位“进贡”44万

袁华荣还对亲属“关照有加”,却失了分寸,滑向犯罪。

判决书显示,2011年底至2012年,袁华荣多次要求其分管的下属单位——江苏省煤炭地质勘探五队,出资为王雪美(系袁华荣妻妹)购买住房,并承诺为该队承接镇江市地质环境治理等工程提供帮助。

澎湃新闻了解到,2012年的一天,五队下属地质技术服务中心的主任史某向领导汇报说,“单位里的王雪美买房钱不够,袁局长想让单位支持一下。”

几位领导认为这事不大好办,就跟史某说:你先拖拖再说。

过了一段时间,史某和袁华荣一起吃饭的时候,袁华荣直接提出要为他小姨子买房子,“因为王雪美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要涨房租”。

袁华荣说,“只要你们单位解决房子的问题,我不会亏待你们,我心里会有数的,肯定对你们多关照”。

考虑到袁华荣主管的工作对其单位有监管职能,有些业务还要靠他关照,五队只好同意出这笔钱,一共给了王雪美44万元。

有意思的是,王雪美曾经告诉袁华荣,史某付钱给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袁华荣当时就说,“你别说了,这件事我不知道”。

史某帮王雪美买房子后,感觉这个事情欠妥,担心会出事,跟领导商量后,就让王雪美写了3张借条。不过,他对王雪美说,这钱“不需要还”。

后来,袁华荣跟史建勇说,“小雪房子的事感谢你,我会有数的。”果然,有事找他,都好办了。

谎称打点“省里领导”,把20万揣进自己腰包

除了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约人民币176万元、美元1.23万元,袁华荣还贪污了20万元。

判决书显示,袁华荣利用担任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分管该局下属事业单位镇江市地质矿产研究所的职务便利,于2011年5月至2013年10月,先后3次指使该所所长张剑,从该所未入国土资源局财务账的对外合作收入中截留、提取公款共20万元,交给其占为己有。

第一次是2010年10月,袁华荣跟张剑说:“有个省里的领导要到地方任职,我去处理一下关系,但这笔钱不能从局里财务出,你想办法给准备10万元钱。”

后来到了2011年5月,袁华荣又向张剑提这件事。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张剑把钱给了袁华荣。

袁华荣供述,实际上,这10万元部分用于去山东给战友的红包,剩下的钱存进了银行。

第二次是2011年10月,袁华荣对张剑说,“省里领导那里还要去一趟,需要准备8万块钱。”这笔钱,袁华荣在台湾花掉一部分,剩余的也存进了银行。

第三次是2013年10月,袁华荣又向张剑要了一笔2万元。

“没有倒在枪林弹雨,却被糖衣炮弹击中”

法院认为,袁华荣在因受贿犯罪被立案侦查期间,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对贪污罪减轻处罚;其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且退清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其具有索贿情节,依法应酌情从重处罚。

法院判决,袁华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法院决定,对其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5万元。

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共计人民币183.82万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人民币20万元依法追缴,发还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澎湃新闻了解到,袁华荣曾经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被授予“共和国卫士”勋章、评为国家一级英模,1次立一等功、2次立二等功、3次立三等功。

在此前的庭审中,公诉人对这位曾经的“共和国卫士”深表惋惜,称“他没有倒在枪林弹雨,却被糖衣炮弹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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