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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在贪腐大要案审理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
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对被告人倪发科发问3次
时间:2014-12-16 08:52:14        来源:法制网

昨天,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2名法官和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东营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管辖,东营中院受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后,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东营法院现有的360名人民陪审员中,确定了1名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案审理。

记者了解到,人民法院在审理贪腐大要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尚属首次。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认为,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东营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是审判流程公开、司法公开的核心环节。今天的庭审,有100余人参加了旁听,来自社会各界的旁听者,对庭审规范化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要使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公开开庭审理以及旁听制度很重要。

肖金明告诉记者,他注意到,合议庭组成有特别地方,通常这类大要案中,是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但是这个案件中,合议庭成员中有1名是人民陪审员,这也彰显了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是形式上的,而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今天的庭审中,人民陪审员有3次对被告人倪发科进行发问,内容包括证据问题、证据证明关系等,这些发问体现了一定的水平。”肖金明说。

他指出,审判法官的专业化和司法民主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两个重要方面。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一个主要抓手是司法公开,另一个主要抓手就是加大力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工作,在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效实现了大众思维与法官职业思维的互补,提高审判工作的司法公信力。人民陪审员参加大要案庭审应该是一个发展趋势。

“今天这个案件有个特殊之处,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其中很大一部分贿赂是玉石、字画。收受现金,有的领导干部可能就不会收,觉得这是犯罪,但是玉石、字画的可能觉得问题不大,但这一样是贪腐犯罪,这一腐败苗头值得警惕。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案件也更具有警示意义。”肖金明表示。

根据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倪发科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安徽六安市兴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在调整项目规划、加快土地拆迁、变更土地性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49次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郑师训、黄劲松、吉立昌等人给予的玉石、字画、现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

“倪发科走上贪腐道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他先后49次非法收受9家单位的贿赂,数额高达1300余万元,这让人触目惊心。庭审中,被告人倪发科在作最后陈述,深刻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动机和原因。如何从源头遏制腐败,将贪腐扼杀在萌芽阶段,形成全社会不敢腐、不愿腐的机制与风气这是关键。“肖金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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