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身人民调解事业的“老兵”
时间:2014-03-26 00:52:56 作者:徐顺发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江苏省沭阳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夏佃银,今年已经68岁了,他1978年从部队转业到地方从事司法行政工作,1978年任沭阳县龙庙镇司法助理员,2006年退休后,返聘到沭阳县司法局任人民调解员至今。40多年来,他献身司法、服务百姓,建成了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司法调解队伍。1996年被评为原淮阴市人民政府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市司法局嘉奖二等功一次,2004年10月被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满意司法助理员”称号。 坚守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誓做党委政府的“灭火器” 40多年来,夏佃银始终脚踏实地坚守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上。有人戏称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他却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是“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这富有用金钱买不到,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甘甜。夏佃银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结合“搬梯子、泼冷水、解疙瘩”的调解工作方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收到了化干戈为玉帛之良效,使矛盾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 40多年来,夏佃银共参与和直接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1460余起,调解率达100%,调成率达98%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化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这里面无不渗透着司法调解员的心血和汗水。 2003年9月,龙庙镇联合村81岁的滕玉春与儿媳徐兰平发生赡养纠纷,几次想上吊自杀,徐兰平提出与老人的儿子离婚。夏佃银得知这一情况后,首先去做滕玉春的工作,指出他的赡养问题由调委会帮助解决,绝不能有轻生的念头。然后又耐心做徐兰平的工作,义正词严讲法律,入情入理讲道德,最后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最终与老人签订了赡养协议书。滕玉春老人逢人便说:“是老夏救了俺一家。” 2005年12月的一天,龙庙镇庄塘村九组100多名村民为30多万元的道路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围堵在村委会门口。夏佃银闻讯后带着兼职调解员立即赶到现场,并积极组织劝说:“请大家不要冲动,否则就会触犯刑律,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到时后悔就来不及了。请大家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协商,我们会公正地给你们解决的。”群众冷静下来后,夏佃银从征地补偿款的法律政策问题,向群众进行解释,并提出按划地人口分配道路征地补偿款,经过2个小时的疏导和劝解,纠纷得到完满解决。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多年,夏佃银注重总结,善于创新,摸索总结出疏堵结合、换位思考、借用外力、依法服人、清风化民、以情解怨、雷厉风行等一系列切合农村实际的调解方法,在宿迁市率先探索实行了调解文书微机化制作和管理,做到了格式规范、完整,实现了由过去凭威信经验调解、君子协定调解到依法公正调解、法律协议调解的转变,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40多年的基层司法工作实践使夏佃银深深地体会到: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有力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全民普法活动实施以来,龙庙镇司法所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普法规划和实施办法,举办法制培训班,利用各种形式在学校、企业、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他们通过拉横幅、发放普法小册子和普法宣传单,利用每月12日在各村“坐堂问诊”宣传法律法规的机会,自己书写墙体宣传法律标语。还组建了苏北农村家喻户晓的“玩花船”法治文化宣传队,送法到企业、各村、各户,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2007年元月被返聘到沭阳县司法局担任人民调解员以来,夏佃银老当益壮,在坚持人民调解原则的同时,始终坚持“爱心、细心、耐心、真心、苦心”的工作态度,积极推行人民调解的“三延伸”工作法:一是由单项调解向多元调解延伸,二是由事后调解向事前预防延伸,三是由调解教育向调后回访延伸。2014年1月,夏佃银所在的人民调解科室被江苏省司法厅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夏佃银的朴实善良也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他用执著、坚毅、智慧和默默无闻诠释着人生的价值。虽然在他头上有了许多荣誉的光环,但他前进的脚步并未停留,一个坚强而富有活力的人民调解战线“老兵”仍奔波在沭阳的大地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着人民调解员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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