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四方面深化调解工作促进矛盾化解
时间:2014-03-26 01:07:52 作者:苏振 来源:中国法院网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以群众工作为抓手,从四方面深化调解工作,积极构建矛盾化解多元体系。 完善诉前调解,促使矛盾化解在入口。该院一方面在立案阶段充分发挥与人民调解室的作用,妥善调处纠纷88起,涉及金额296.8万元。另一方面邀请76名来自重点行业和相关单位人员,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录,形成专业调解机构和专业调解人员参与、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相互支撑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发挥特邀调解员的地缘和经验优势,推动矛盾纠纷的及时引导、就地解决。今年该院25.8%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阶段处理,调解率同比增长12.95%。 强化诉讼调解,促进矛盾平滑化解。门头沟法院依托社会力量,不断创新矛盾化解方式:联合区卫生局、保险机构建立涉医疗纠纷联动调处机制,畅通快速解决医患纠纷的“绿色通道”;联合区妇联建立妇女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力度。深化工作经验,发挥调解优势: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的特点,及时、妥善处理数量持续上升的劳务纠纷、物业供暖等涉民生案件420件,调解撤诉率达90.7%;结合生产经营相关的合同案件特点,梳理调解方法和经验,稳妥调处与684件,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使矛盾化解在萌芽。在门头沟区棚户区启动拆迁改造工作启动后的重要时间节点,该院组建“法律服务巡回审判组”,前往房屋征收工作现场和签约大厅,开展法律咨询,调处法律纠纷,接待群众4000多人次,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针对大峪村、城子地块的多起房屋腾退案件,指派专门法官开展诉前调解,使矛盾及时得到调处,确保了拆迁顺利开展。 打造辖区特色服务,使矛盾化解更便捷。该院根据辖区特色,推进“和谐无讼村落”试点创建,由巡回法官定期深入斋堂镇马栏等示范村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并与当地“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联合开展矛盾化解;依托巡回审判点,开展上门民调指导60余次;深化司法职能型党小组建设,确定“棚改法律志愿服务”等6支示范党小组,打造一批服务优质民生建设与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协调并进的服务型党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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