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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监护权“第一案”:女儿被性侵,母不闻不问
时间:2015-01-09 14:38:48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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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叶 绘

10岁女孩,突然从路边跑出,拉住陌生人喊“饿”,被好心的张女士救助后,她又几次三番到其家中。直到一次,女孩哭着诉说被生父、邻居性侵!如今孩子父亲、邻居均已被判刑,生母对孩子不闻不问。1月7日,徐州铜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由区民政局提起申请,要求撤销受害女童父母的监护权,另行指定合适监护人。

而这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新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新规”),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申请撤销监护权资格案件。

罕见案件

案发 10岁女孩接连被生父、邻居性侵

去年6月29日中午,家住铜山区某镇的张兰,带着一名女孩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安排一名女民警,单独接待两人。张兰的一番话让民警吃惊不小:女孩被生父、邻居性侵!

张兰称,女孩叫小丽,现年10岁,家住铜山区某镇。张兰娘家在该镇上,一次回娘家路上,小丽突然从路边窜出来,扒住她的车喊“饿”,张兰发现女孩衣着破旧、脸色蜡黄,于是带她回家。在给孩子做了一顿饭后,张兰问清她的地址,将女孩送了回去。没想到,几天之后,小丽再次摸到她家里。交谈中,女孩称家里只有一个爸爸,经常打骂她,还向张兰展示了脸部、下巴上的疤痕,头部还有一处凹陷。张兰同情孩子遭遇,让其以后没事随时来她家吃饭、玩耍。此后,小丽隔三差五会过来,两人关系逐渐亲近。

6月29日上午,小丽再次哭着来到张兰家,这次孩子说爸爸一早打她,之后孩子的描述让她震惊了:小丽是被她的亲生父亲性侵了!不仅如此,小丽还曾被隔壁一名邻居性侵过。

判决 生父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民警将涉案两人带回派出所审讯,两人对强奸小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记者了解到,邵某现年30多岁,小学文化,此前长期在外打工。10多年前,经人介绍,在河南焦作,做了当地一户人家的上门女婿,女儿小丽不久后出生。因邵某好吃懒做,这段婚姻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邵某提出要带走女儿,女方同意了这个条件,小丽被带回徐州时,还不到两岁。

警方查明,邵某回铜山某镇家里后,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平时靠打零工为生,对待女儿小丽更是不管不问,平时连饭都经常不给孩子做,反而动不动就对孩子拳打脚踢。小丽长到了10岁,身材还像五六岁样子,且又黑又瘦。

邵某交代,他在2012年,小丽只有8岁时,一次酒后回家,第一次强奸了女儿。警方还查明,邻居张某知道小丽平时独自在家,一次将小丽骗到了房内,对其实施了强奸。

该起性侵案经法院审理,两名被告人于去年10月份被判刑,其中,小丽生父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新闻链接

》》两高两部门出台意见 家长7类伤害行为可被剥夺监护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有性侵害、出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七类严重伤害行为的监护人,将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家长七类伤害行为可被剥夺监护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有性侵害、出卖、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七类严重伤害行为的监护人,将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意见》包括“一般规定”“报告和处置”“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等5部分,共44条。根据意见,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被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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