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时间:2015-01-09 15:09:56 来源:人民法院报
1月8日上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北京万讯通公司、龙乐公司与被上诉人鸟人公司之间的著作权纠纷案。这是该院成立后第一次由庭长主审的案件。据了解,自去年12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敲响“第一槌”以来,3名院领导分别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8个案子,院庭长办案机制得到稳步推进。 “这是一起长达10余年的疑难著作权纠纷。为保证庭审效果,我们从审判长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诉权保障的平衡出发,注重对庭审焦点的归纳,要求诉辩双方紧紧围绕焦点问题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与法官诉讼指挥权的完美契合。”在介绍庭审特色时,主审法官张晓霞说,根据案件特点,庭审还首次尝试了由法官助理就案件涉及的事实问题进行发问。法官助理也不再囿于“三尺法台”所限,对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可以离席交换、核实。 据了解,作为司法改革的探路者和先行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建立起了“1+1+1”固定模式审判团队(即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常态化’具体说就是每周、每月都要办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表示,今后要在合理界定院庭长审判管理权、指导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逐步弱化院庭长行政管理职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