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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法袍的“女汉子”
——记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闫伟的故事
时间:2015-01-20 10:41:44    作者:(记者)曾妍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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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 男子紧张而急促的呼吸声在医院的走廊里分外清晰。他推着妻子一路小跑进入产房。 “宫内缺氧,必须马上剖腹!”医生说。“没事没事,我叫不紧张。”这个时候,孕妇还在开玩笑。这位直接从办公室到产房的准妈妈就是从事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涉外审判指导组组长闫伟。

2005年,闫伟从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一直从事知识产权、涉外案件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曾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省直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所在合议庭被评为“省直机关巾帼文明岗”。

为“女汉子”代言

女儿出生了!出生在威尔曼案文书签发当天。合议庭同事给闫伟的女儿取了个非常洋气的英文名字“威尔曼”,以“犒劳”闫伟在生孩子前的几个月里,为主审该案付出的超乎寻常的智慧和努力。

该案涉及当时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中特有的诉前行为保全制度,加之,近10份美国、韩国专利和专业论文等域外证据的采信、翻译,现有技术抗辩,民事侵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行政审查、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关系等各种问题让这个案子千头万绪。

“案件审理进度与两大制药企业的利益息息相关,越快审结越好。”闫伟给自己上了个紧箍咒。

在副庭长陈小珍看来,“在闫伟身上完全不存在拖延综合征,工作很用心,很有效率。”

“一审诉前禁令对于我方影响非常大。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简直是断了所有的后路。”二叶公司代理人提出了中止或撤销一审法院诉前禁令裁定的请求。

在确定域外专利证据的效力后,当事人又开始了新一轮争论,双方各自提交的域外专利翻译文本在关键词句上不一致,严重影响法院的技术比对判断。

闫伟在重新选定翻译机构对双方分歧之处出具翻译文本作为法庭比对基础之外,还参阅了医药专业方面的英语字典和韩文字典。

通过综合考虑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的审查意见、反复比对涉案专利与现有技术方案,闫伟认为,二叶公司不构成侵权的可能性较大,她提出了中止一审诉前行为保全裁定的处理意见并被合议庭采纳。

面对如此有挑战性的案件,即将临产的闫伟忘记了身体的不适,她化身女汉子,钻进堆积如山的案卷中,一看卷就是整整一天。

为了准确把握专利技术特征,闫伟挺着大肚子奔波于专利检索咨询、翻译机构、高等院校和三甲医院。

在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药剂系办公室,闫伟向从事药物化学研究的胡高云教授和从事药物制剂研究的姚瑶教授咨询药物组合物与复方制剂、联合用药与药物组合物的关系和区别。

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出来,闫伟又来到了湖南省外事办。向涉外管理处的韩语翻译杨琦咨询相关韩文单词和句子的含义。

几天后,闫伟又来到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并再次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向胡高云等教授咨询被控侵权产品中的药物组合物与现有技术中的临床用药的关系。

 胡教授不禁感叹:“你们法官还真不容易,一趟两趟地跑,这都快要生了吧?”

“是啊!”闫伟的笑声爽朗,“谢谢教授的咨询意见。”

案件3次开庭,经过5稿的修改,闫伟形成了80多页的审理报告。

前后几个月的审理时间里,闫伟没有一刻松懈过,直到该案裁判文书最终签发。

“高大上”的草根情怀

有人说,法官的职业是神圣而崇高的。闫伟把她的法官职业看得很重,因为她深知这关乎人的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的实现。

老梁在市场里经营着自己的杂货店,不料,一纸文书被广州市“好媳妇”日用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说他销售的拖把是冒用“好媳妇”注册商标的假冒产品,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老梁需赔偿7000元。

判决结果与诉讼请求相距甚远,“好媳妇”公司向湖南高院提起上诉。

“法院裁判不公,这是叫我们小个体活不下去啦!”老梁满腹牢骚,“这么多卖拖把的,为什么他们专门盯着我们不放,法院就是欺负我们这些混口饭吃的小摊贩吗?”

老梁的状况闫伟大致已了然于胸,文化水平不高,没有请代理人,对于法律问题和开庭程序等两眼一抹黑。闫伟庭前对老梁进行了一番“辅导”。

“你认为自己没有侵权,可以提交新的证据,这是你的诉讼权利。”闫伟引导老梁如何举证质证的同时,告诉他法庭有哪些程序,如何陈述意见,并就老梁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侵权,结合法律规定进行了释明。

“闫法官,我是头一次进法院,没想到省高院对我这么小的案子都这样耐心,我再没文化,也明白了是我做了错事。我愿意调解和承担责任。”老梁对闫伟很是服气。

庭下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析理也让“好媳妇”公司同意降低要求。老梁提高了赔偿数额,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对当事人要尽量细致一些。”闫伟的话语能让人感受到她心灵的温暖,“特别是像老梁这种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就打这么一次官司,来一趟法院也不容易,为什么法院判他赔,这是应该要让他知道的。”

闫伟说:“知识产权的宣传不应该仅仅停留在‘4·26’,而应体现在每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

审判答疑24小时在线

“闫法官你好,我院有个涉外案件是通过高院送达的,好几个月了,审管办要通报我们案件审限拖得太长,现在该怎么办?能不能公告送达?”一位基层法院副院长打来电话。

“院长您好,这个送达是通过什么途径送的,司法协助还是外交送达?涉及哪个国家还是涉港澳台?高院外事办转递到对方国家的相关部门是什么时间……”

因涉外案件程序上的复杂性,像这样的涉外审判相关问题的电话咨询,闫伟一年要接近百个。她的办公电话、手机随时在线。她总是专业、耐心、细致地回答中级、基层法院在涉外审判实践中遇到的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

“当事人是美国人,能不能邮寄送达?”

“当事人的丈夫是外国人,他旁听案件需要怎么报批?”

“能不能到国外执行?”

为了准确答复,她总是细心地将各种问题记下来,反复查阅资料、慎重思考后再回复,并详细指出法律依据的出处,将每一次答疑解惑当作一次业务指导。

几年下来,咨询的各种问题她已记了厚厚一本,比如我国与哪些国家存在司法协助协定、加入过哪些国际公约、哪些国家接受对当事人邮寄送达、我国与哪些国家在判决认可与执行方面曾有先例、外国当事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何审查、域外证据的公证认证怎样办理、限制外国人出境的程序规定等。

经过归纳整理、再认识、再学习,她对涉外审判程序性问题练就了在线答疑的专业本领。

“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把正当程序及法治理念灌输到自己和下级法院办案法官的头脑中。”闫伟认为自己有做好这项工作的义不容辞的使命感,“涉外审判法官的业务能力,尤其是涉外审判程序的正当性,直接关乎当事人对我国涉外司法形象的评判。”

湖南地处中部,经济外向性较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相对落后,一些中、基层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经验较为欠缺,业务指导尤为重要。

闫伟根据审判指导经验,还专门设计了一套涉外案件统计表,对全省法院涉外案件类型、涉及国家或地区、是否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及外国法院判决等重要指标进行统计。

在每季度搜集统计表格的过程中,闫伟就曾发现有中院在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或外国法院判决时没有报备。她及时提出并指正,并对中院报送后的案件提出了审查意见,向其进行了法律适用方面的业务指导。“这次办错了给他们指出来,他们以后就知道如何办这种案件了。”

统计表的使用,让闫伟对全省涉外审判动态了然于心。“表格的设计是边用边改进,通过对重要数据的统计提高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以统计数据为支撑,她撰写了《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湖南省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的新特点及新对策》、《湖南外商投资法治环境》、《“走出去”企业面临的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等多篇调研报告,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作为调研湖南法院涉外审判工作的重要参考。

学海无涯业精于勤

2009年,国家法官学院首次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举办中国涉外法官硕士培训项目,旨在培养涉外法官的国际视野与增进涉外法官的国际交流。对于闫伟而言,这是难得的学术交流平台。

本科英语专业的她凭借良好的英语基础和丰富的审判经验通过考试选拔,成为了首批赴港学习的涉外法官,先后在香港城市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研修英美法。学习了宪法、合同法、侵权法、民事诉讼法等一些英美法的核心课程,并选修了与她审判工作联系紧密的知识产权法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ADR)。

一年的学习时间,她阅读了大量英文判例和典籍、提交功课作业和学习报告、准备接踵而来的各科考试、参加校方组织到香港、美国各级法院的交流和访问。

一年后,她顺利取得了香港城市大学LLM学位。

采访时,闫伟自豪地说起她由于民事诉讼法学科的优秀表现而获得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Gibson教授赠送的原版书籍《A Civil Action》。话语间,闫伟的脸上像小朋友获得了老师奖励的大红花般的兴奋。

“曾经我对中国与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差距感到沮丧,而当我身处对方的环境中,却激发了斗志。”闫伟说新鲜的环境给了她思考的空间,“由于所处法系、遵循的法制传统和司法制度不同,法官在英美法系下与大陆法系下所处的地位和功能必然不同。我们不是清高神秘地坐在高台之上审视别人的精英分子,但可以是接地气、回应人民群众朴素司法需求的法官。”

学习对于闫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很多人认为知识产权、涉外法官接触的不是闪耀着创新火花的知识产权人,就是说各国语言的外国当事人,法官们聚在一起不是探讨商标相似的判断、专利技术特征的比对,就是辩论域外证据的效力、外国法的查明,给我们增添了精英的光环。这有些夸张的色彩,但是不学习不研究确实难以胜任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工作。”

“走在路上,你发现不看路,只看店铺招牌的人,不是商标维权人,可能就是知识产权法官了。”多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让闫伟和她的同事们形成了另类的职业习惯,看见商标和字号便自然联想到商标相似性、是否有搭便车故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法律问题,随之展开一场即兴的辩论。

结束一天的工作,临睡前是闫伟和女儿的读书时间,她读着自己喜欢的杂文小说,身边的小朋友翻着看不腻的卡通书,这对于她就是美好。

聊起女儿,闫伟有说不完的话。“如果时间允许,我会去幼儿园接送女儿。有一次她对我说,‘妈妈,我长大了要做厨师。你呢?’我说我已经长大了,做了法官不能转行了。”

“妈妈,什么是法官?”

“法官就是抓坏人,还会惩罚说话不算数的人。”

“什么是惩罚?”

“就是让他哭很惨。”

“哇,你有时候也说话不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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