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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代办出国务工 诈骗60人获刑4年
时间:2015-01-20 11:56:42    作者:黄宪伟 燕文光    来源: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

谎称能办理去朝鲜务工的手续,以每月工资超万元为诱饵,竟先后诈骗60人手续费78500元。1月20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刘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

被告人刘某现年37岁,山东省肥城市人,中专文化。2010年度,其在北京一建筑公司打工时认识了安阳县的杨某,两人在交谈过程中,曾听说过杨某有去朝鲜打工的念头,后被告人刘某想开门市做生意,因无资金周转,其便产生介绍出国务工骗取钱财之念。2014年4月份,被告人刘某谎称一建筑公司让自己代理招聘去朝鲜务工的水电工人,每月工资超万元,每人需缴纳1000元费用办理护照为由,让杨某帮其招聘到36名务工人员,骗取钱财36000万元。随后,被告人刘某使用同样方法实施诈骗。经查,被告人刘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假借一建筑公司的名义,谎称该公司让自己代理招聘去朝鲜务工人员,每人需缴纳500至3000元不等的手续费,共诈骗河南安阳、广西柳州、山东肥城等地60人钱财78500元。同年6月份,被告人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建筑公司的名义,以能够为他人办理出国务工手续为由,骗取出国务工人员手续费,共计诈骗60人,诈骗金额78500元,属数额巨大,依照我国《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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