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7
星期三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最高法院新浪微博获微博五年特殊贡献奖
入围十大中央机构微博奖和十大司法系统微博奖
时间:2015-01-28 08:54:58    作者:赵晓菲    来源:人民法院报

1月27日,在2015移动政务峰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新浪微博获得微博五年特殊贡献奖、十大中央机构微博奖和十大司法系统微博奖。@最高人民法院一次斩获三个大奖尚属首次,也为@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的工作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2013年底,作为首个开通微博的中央国家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在起步阶段就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建立了上至国家级别,下涵全国法院的微博发布厅,司法公开的广度和力度受到充分肯定。201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成长期,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在今年初,粉丝已突破一千万大关,达到1125万余人,已发布微博3402条,转发154万余人次,评论20万余条。@最高人民法院自开通以来,以司法公开为己任,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权威发布,围绕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编发相关内容,开展活动。“法官时间去哪儿了”、“带着微博去执行”、“法庭印象”三个接地气的微直播活动,阅读量超过5亿人次,不仅受到普通网友的欢迎,业界学界也给予普遍好评。

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还大力推进全国三级法院的微博建设工作。目前,全国已有3260个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达到全国法院的93%以上。全国仅各高院新浪官方微博的粉丝总量现已达到2024万余人,比去年年初增长67.8%,发布微博总数近9万条,增长53.4%。法院微博在推进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涌现出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法院微博。菏泽中院、豫法阳光、京法网事、陕西高院、八桂法苑等均入围了十大司法系统微博,法院系统微博占据其中的六席,北京一中院还获得了全国十佳创新应用微博奖。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朱玲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