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巡回法庭情况并公布相关司法解释
时间:2015-01-29 09:12:06 作者:罗书臻 来源:人民法院报
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组建、机构、人员、职能等有关情况,并公布了《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主审法官宫邦友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孙军工介绍说,巡回法庭设置地点的选择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密切相关。孙军工还介绍了巡回法庭的组建过程和人员配备情况。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人员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改革探索。巡回法庭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巡回法庭的合议庭由主审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由审判长签发;巡回法庭设专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每两年轮换一次,防止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 《规定》分别从正面列举和反面排除两个方面明确了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主要受理四类案件。《规定》明确了巡回法庭设立后当事人提交有关材料的程序。 图文直播: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巡回法庭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http://www.chinatrial.net.cn/chat/85.html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