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9-22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廉政建设出问题将终身追责
安徽高院出台办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15-02-13 10:14:41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不因相关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需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办法》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监督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严重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蔓延,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的主体责任,并列举了应当追责的六种情形。

《办法》要求,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资格。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