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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购房别成画饼
时间:2015-02-27 11:11:51    作者: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乔子轩    来源:《中国审判》网刊

包括合肥、武汉、长沙、南昌在内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正在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今后,四城市居民“异地买房”可望申请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2月25日《经济参考报》)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其初衷是保障职工“居者有其屋”。可在执行时却遇到异地不能买房等的制度掣肘。四城市推进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如果落实到位固然可以破解住房公积金的地域壁垒问题,对当前人才异地流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要真正实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初衷,还需有配套制度跟进。

当前,大量住房公积金闲置、“沉睡”,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根本原因在于住房公积金购房利用率始终在“低位运行”,很多购房者被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进而被迫使用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所以受到如此“礼遇”,从开发商而言,住房公积金审批繁琐,没有商业贷款回笼资金带来方便,而且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对楼盘各种证件资料要求较高,有些楼盘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问题,根本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要求;从银行而言,住房公积金购房享受一定的利息优惠,没有商业贷款回报高。如果这些既有的积弊问题不解决,即便四城市推进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成行,对购房者而言也只是一张画饼而已,别无他用。

幸运的是长沙等地已经意识这一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上班职工的购房权益,长沙市在2013年发布住房公积金新规,要求开发商售楼时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机制并非一城一域之事,这需要四地在积极推进异地买房的同时,还要尽快修订本地住房公积金条例及其他规定,解决好被拒绝使用的问题,并严格执行,如此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才实至名归、名副其实,才真正惠及购房者权益。当前,四城市对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还处于探索阶段,希望政策制定和执行者,能够想的更细一点,做的更是一点,将住房公积金存在的积弊问题能一揽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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