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4)》在京发布
时间:2015-03-02 14:34:33 来源:人民法治网
旨在记录中国法治的发展历程,为法治中国实践提供系统的“年度体检”,昨天,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CLER)2014》在北京发布。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信集团监事长朱小黄,中南大学常务副校长黄健柏等领导,以及来自各界代表几十人出席发布会。 中国法治实施报告项目副主编、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发布项目主要成果,中国法治实施报告项目副主编、中南大学校长助理蒋建湘教授发布2014中国法治实施十大典型事例评选结果。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国法治实施报告(CLER)2014》主编江必新教授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仅要强调宪法法律至上,而且要强调法治体系的完善。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以全面、辩证的法治观为指导,构建积极的法治实施规则,着重关注法律本身的良善性问题特别是可实施性问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问题,执法人员和机构的不作为问题,法治实施的环境再造问题,法治实施的监督与救济机制的完善问题。 苏泽林指出,法律实施是评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法治状况的大事件,也是研究改善解决所有法律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的必由之路。《中国法律实施报告(2014)》一书,由总报告、分报告、专题报告、典型事例共同把握分析当年法治实施的现状,以领域分类,由问题导向,以定性和定量工具,全景呈现了2014年中国法治实施的全局和重点、热点问题,客观呈现了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法治建设的实情,提供了一系列建设性的策略建议。该项目弥补了国内空白,有助于我们观察中国法治的视野更加全面,分析中国法治问题的思考更接地气。 甘藏春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关于法治实施情况的评价,是法治评价体系的当然内容,也是当下尤为缺乏的部分。中国法治实施报告的创办与持续编纂在理论上填补了实施问题研究不足的空白的问题,而且对于现实中实施不全、实施不严、实施真空给予了很好的关注,同时也给出了一定的程度有效的解决的方案。 贺荣指出,这份73万字的中国法治实施报告,内容非常翔实,评估方法严谨,不仅有全面的叙事,也有历时的对比,既有总体观察,也有个案分析,还有针对年度焦点问题的专门阐述,充分展示出其见证中国法治历程和评估法治实施进展的意义。与此同时,报告在材料的选择上、详略的取舍上、观点的提炼上和进一步提出的意见建议上都尽显理性和智慧,充分凸显出本报告的理论价值和科研水准。它必将受到广泛关注,成为一个法律人不可错过、满怀期待的综合精品,一部检索中国法治课题、寻求治理之策的重要参考书。 张文显指出,报告有四个非常鲜明的特色。一是坚持学术创新。从“从法律实施报告”到“法治报告”,既拓展了报告领域,又推进了法学研究体系的创新;二是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报告聚焦法治实施、法治建设方面的根本问题、现实问题和热点问题;三是坚持团队协同创新。协同创新是中国法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报告创作过程中也得到了体现:报告由58位专家学者直接参与撰稿,新闻界、法律实务部门很多同志都以不同的方式参加;四是报告有很大的实践价值和学术价值,为日后的学术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素材。 据悉,中国法治实施报告(CLER)项目已经进入到第二年。《中国法治实施报告(2014)》吸纳了主办方中南大学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等 16 所国内著名高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等 7 家实务部门,以及《人民日报》、《改革内参》、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等共计 58 位专家实质性参与了报告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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