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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去“号服”
时间:2015-03-03 10:28:25    作者:吴明慧 杨凤临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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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9时,房山法院审理了三起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法院采取了“轻刑快审”的方式,合并审理了这三起案件。三名被告人均着便装出庭,不再身穿着“号服”出庭受审。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日前下发《关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装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刑事被告人在开庭时,不再穿看守所识别服受审。记者了解到,这是房山法院首例被告人身穿便装受审的刑事案件,这一措施有利于加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彰显司法文明,体现无罪推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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