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评论员:甘当敬业进取创新的奉献者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先进事迹重要批示精神系列评论
时间:2015-03-10 14:22:12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官当如邹碧华”。在邹碧华身上,体现出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高尚品格,这一切源于他有一个法治梦想。他不仅具有丰厚的法律素养,尽显卓越才华,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将渊博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内生成强大的精神动力,实现了知行合一,成为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于法院实际工作的典范。 向邹碧华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勤学不怠的优秀品格,做司法改革的推动者。邹碧华始终以“从事一份职业,就一定要去热爱它”的理念要求自己,始终践行从优秀到卓越的工作理念。法官要做“庭前独角兽”,不能演“庭前独角戏”,正是出于对法律的深入钻研,出于对职业的深刻理解。持之以恒的钻研,让邹碧华成为一名学者型法官。这些年,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主编或撰写了《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无论是做理论研究,还是做一线的司法实务,乃至后来的审判管理与司法改革,邹碧华都始终保持着一名优秀法官必备的敬业勤勉。 向邹碧华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崇高精神,争做敢于担当的“燃灯者”。邹碧华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甘当“燃灯者”,敢啃硬骨头,又勇于“背黑锅”。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曾参与研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诚如邹碧华所言,“改革是要一点一点往前拱”,涉及利益变动,作为方案制订者的邹碧华深知重任在肩。他不仅对改革怀有充分的信心,也通过不断的实践创新,寻找啃硬骨头的路径、方法和措施,给这场“大考”一个更为科学、合理的答案。 向邹碧华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乐于奉献、忘我奋斗的崇高精神,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邹碧华为法治事业奉献进取,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领导,他用无比强大的内心,推动司改团队前行。他呕心沥血、不畏艰难;他不知疲惫、忘我工作,激励和带动着他身边的人经常是“5+2”、“白+黑”。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在改革推向深入、社会矛盾纷纷涌向法院的当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先进事迹重要批示精神,我们只有像邹碧华那样始终保持敬业勤勉、创新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才能真正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期待,成为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在平凡中成就伟大。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