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3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生活 >> 正文
小小鸡蛋暗藏乾坤 吃鸡蛋当心10个误区
时间:2015-03-13 09:23:30        来源:家庭医生在线

11.jpg

鸡蛋在我们餐桌上出现的频率非常高,但是如果细究起来对鸡蛋的了解,很多人却会疑问,吃鸡蛋还会陷入误区?真的是不说不知道,一说你就发现原来关于小小鸡蛋,咱们不懂的那么多。

吃鸡蛋的几种误区

误区一:红壳蛋比白壳蛋有营养。过去人们一直认为红壳蛋更有营养,市场上红壳蛋的价格也更贵。检测表明,蛋壳的颜色和鸡品种有关,与营养无关。

误区二:农家蛋更营养。真正的农家蛋(土鸡蛋)可能会更好吃一些。但检测表明,农家蛋的各个营养素含量并不比普通鸡蛋更高。另外,放养土鸡的产蛋环境卫生状况不好把控,鸡蛋受到粪便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误区三:“初生蛋”和“功能蛋”更有营养。一般来说,鸡在生长期130~160天之内所产的蛋都会被称为初生蛋。没有任何检测证据表明,初生蛋的营养素含量比普通鸡蛋更多。实际上,初生蛋个头较小,每个约40克,因重量不够标准,在国外是不允许出售的。功能蛋是指通过饲料技术使鸡蛋富含锌、碘、硒、钙等营养素。这听起来很好,但实际上,因为没有标准也不好检测,很多产品都有过度宣传之嫌。

误区四:蛋黄越黄营养越好。蛋黄颜色与其含有的各种色素有关,其中一些色素如胡萝卜素等的确具有营养价值。不过,现有的技术手段很容易让蛋黄颜色加深,不仅与营养无关,还会带来安全隐患。

误区五:毛鸡蛋是滋补品。毛鸡蛋即“死胎蛋”,是鸡蛋孵化至半途的胚胎,在很多地区常作为滋补品食用。实际上,毛鸡蛋营养价值并不高,而且往往含有很多致病菌。

误区六:煮鸡蛋时间越长越好。吃鸡蛋最好的状态是蛋清已经凝固,而蛋黄处于半凝固或流动的状态。这样既可以保证消化吸收率,又可以避免营养素损失。

误区七:生吃鸡蛋更有营养。生吃鸡蛋会干扰生物素(一种B族维生素)的吸收,虽然偶尔生吃鸡蛋不会导致生物素缺乏,但生吃鸡蛋易感染细菌。

误区八:产妇要多吃鸡蛋。产妇坐月子时大量吃鸡蛋是我国一个习俗,但在食物丰富的今天,已经不再适用。产妇应该保证食物多样性,除了每天吃一两个鸡蛋,还要吃肉类、奶类、豆类、粮食和果蔬,以达到膳食平衡。

误区九:鸡蛋不宜和豆浆一起吃。主张这个说法的人认为,大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会影响蛋白质在体内的消化吸收。但大豆制成豆浆后,胰蛋白酶抑制物在加热的过程中被破坏,和鸡蛋一起吃没有任何问题。

误区十:感冒时不能吃鸡蛋。感冒发烧时,人体能量消耗较大,抵抗力就会下降,也吃不下什么东西,缺乏营养,适当补充鸡蛋等蛋白质比较高的食物,对身体的恢复是有好处的。不过,鸡蛋羹、蛋花汤是首选,而炸鸡蛋或煎鸡蛋不容易消化。

吃完鸡蛋别碰五种食物

1.吃完鸡蛋后不要立即吃糖

鸡蛋不可以跟味精一起煮,相信很多主妇都已经知晓。但是你可能不知道,鸡蛋不可以跟糖一起煮或者吃鸡蛋后吃糖也是不行的。很多地方有吃糖水荷包蛋的习惯,其实,那会使鸡蛋蛋白质中的氨基酸形成果糖基赖氨酸的结合物。而这种物质不易被人体吸收,所以会对健康会产生不良作用。

2.吃完鸡蛋后不要立即吃柿子

吃完鸡蛋后吃柿子轻则会得食物中毒,总则会导致急性肠胃炎还有肺结石。一般而言,这两种食物同时吃会导致以上吐、下泻、腹痛为主的急性胃肠炎症状。所以如果服用时间在1-2小时内,可使用催吐的方法。立即取食盐20g加开水200ml溶化,冷却后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可多喝几次,迅速促进呕吐。或者可用鲜生姜捣碎取汁用温水冲服。如果服用时间较长,尽快服用些泻药将有毒物质排除体内。

3.吃完鸡蛋后不要立即喝豆浆

每天早晨,做妈妈的都会为孩子精心准备早餐。希望孩子可以在清晨得到充足的营养。所以很多妈妈都会在豆浆中打入鸡蛋花。或者在孩子吃完鸡蛋后让孩子用豆浆解渴。其实,单独饮用有很强滋补作用的豆浆含有一种特殊物质叫胰蛋白?,它与蛋清中的卵鬆蛋白相结合,会造成营养成分的损失,降低二者的营养价值。

4.吃完鸡蛋后不要立即吃鹅肉、兔肉

鸡蛋还不能与兔肉、鹅肉等肉类一起吃。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鸡蛋同兔肉食成泄痢。”那是因为兔肉性味甘寒酸冷,而鸡蛋甘平微寒,二者都含有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共食会发生反应,刺激肠胃道,引起腹泻。

5.吃完鸡蛋后不要立即吃鳖肉

鸡蛋还有很多禁忌,因为平时比较少去可以搭配而鲜为人知。比如,吃完鸡蛋后吃鳖肉也会导致食物中毒。而鳖肉本身性滋腻,患有感冒或体内寒湿的人一般都不要吃。加上它性咸平,孕妇跟刚刚生完BB后消化系统不好的人都不能吃。

小小鸡蛋也暗藏乾坤,看完以上内容,是不是对鸡蛋更有研究了呢?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江红霞]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