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9-22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粤举行
广东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时间:2015-03-26 10:11:42    作者:林晔晗 通讯员 岳 宗    来源:人民法院报

3月25日下午,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京外第二场巡回报告会在广东省委珠岛会堂举行,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马兴瑞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邹碧华同志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去年12月10日,他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报告会上,报告团5位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深情讲述了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使听众真切感受到一名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光辉形象和崇高精神。报告会多次被掌声打断,很多人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马兴瑞在讲话中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广泛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邹碧华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学习他公而忘私、默默奉献的崇高品德,以先进典型为镜,进一步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相关负责同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广东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党政干部、政法干警近1000人参加了报告会。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