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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法院:运用录音电话送达效果良好
时间:2015-03-27 14:34:58    作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徐治平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为解决当事人送达地址不明等“送达难”问题,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简易民商事案件适用录音电话方式通知和传唤当事人工作。

该院的录音送达以受送达人自愿为原则。遇到诉讼材料被退回的情况,送达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受送达人,征询对方的意见。若对方同意录音送达,则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上,注明受送达的电话号码。

实践中,还遇到不少受送达人在电话里既不提供送达地址又不愿到法院领取诉讼材料的情况,但如果他最后按时参加庭审的或有其他确切证据证明他已实际接收的,该院明确视为送达。

该院还针对原、被告,设计了两款不同的送达模板。如对原告开庭传票的送达,主要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和逾期未到庭的法律后果。如对被告诉讼副本等材料的送达,除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外,还告知起诉状副本主要内容、相关权利义务、逾期未到庭的法律后果等。保险起见,录音后,工作人员还会给受送达人发送包含上述内容的短信。

为了规范管理,该院会对每份电话录音材料都进行统一命名,并做好纸质记录,记载内容包括被送达人及其电话号码、送达时间、告知信息等。

据统计,2014年以来,该院通过电话录音送达700余人次,有效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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