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乡法庭:用微信助推茶乡发展,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时间:2015-04-07 10:49:19 作者:河南省浉河区人民法院 向自生 汪明安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浉河区董家河镇和浉河港镇的茶产业在浉河辖区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因种植、采摘、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内出现的一系列法律纠纷日益增多。近年来,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的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在“信阳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汪明安庭长的带领下,不断创新审判方式,以新型媒体为载体,采取专人管理微信、微博的方式,不定期向茶企、茶农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表达渠道等,为茶企、茶农排忧解难、保驾护航,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是利用微信先后在茶乡创立了“茶企微信群”、“茶农微信群”、“政务微信群”,将本辖区的茶企、茶农、村干部拉进微信群,为茶企、茶农、村支两委提供了便捷的交流平台。这一新平台,为法官和茶企、茶农、村支部打造了一种新的“面对面”的交流方式,没有了现实中面对面的严肃性,将法官活泼的一面体现出来,在微信群里进行互动交流,真正做到为茶企、茶农、村支部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纠纷。截止目前,我院官方微信关注人数达到近800人,共发布信息300余期;各微信群人数达到100人,累计为茶农、茶企释法答疑近1000条。如董家河法庭多次到知名茶企广义公司登门送法,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劳务合同提供帮助,解决茶企在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利用该院“浉河法院”官方微信提供法律服务。董家河法庭在该庭显著的位置张贴微信二维码宣传海报,给每一个茶企、茶农、村干部发送带有微信二维码的“维护茶农合法权益”的联系卡,吸引茶企、茶企、村支两委关注,只要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扫一扫二维码,就可以实时掌握案件审理流程、诉讼费用查询、法院动态等相关信息,进一步便利茶农、茶企“零距离”感受和体验司法。如董家河法庭调解的一起陈某诉朱某等茶山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承办法官尝试用微信调解案件,他将原、被告互加为微信好友,推荐其关注我院官方微信,随时了解案件审判流程。三人在微信上讨论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案件的认识,法官还找出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拍下与本案相关的具体法律条文的照片后发送给原、被告,消除他们心中不少疑惑。经过不懈地努力和多次的微信沟通,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该起茶山权益纠纷案件,保护了茶农利益。 三是利用官方微信对案件庭审进行微直播。庭审是案件审判的核心,对庭审进行直播、公开,不仅是对办案法官的严格要求,也是对社会公众的高度负责。董家河法庭不断推进庭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主动邀请茶企、茶农、村支部走进法庭旁听案件审理,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对案件的审判情况进行同步实时播报,通过官方微信、微博进行庭审直播,将案件审理过程全程展现给每一个关注官方微信、微博的茶企、茶农、村支两委。 据悉,近年来董家河法庭利用新型媒体审理茶企、茶农纠纷案件近1000起,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为茶乡经济发展提供了扎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