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五项措施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时间:2015-04-08 15:00:12 作者: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鲍洁华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今年以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继续深化思想认识,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工作力度,助力审判质效提升。 一是定期评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该院每季度组织审委会委员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每月组织审判员开展裁判文书互查。完善裁判文书质量奖惩机制,细化裁判文书校对、拟稿、核稿、签发各环节责任分配,杜绝裁判文书出现错误。 二是促进司法公开,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仅要求应上传裁判文书上网的数量提升,更注重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所有当月应上网裁判文书,在书记员技术处理之后,交承办人检查,并附裁判文书上网清单,在承办人签名确认后交审管办归档。审管办安排专人对上网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发现错误,要求承办人立即整改,并书面说明原因。对于上网裁判文书出现错误较多的承办人和书记员,定期以审判管理通报形式予以批评。 三是组织技能考核,培养书记员专业素养。针对该院书记员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定期开展书记员技能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书记员技能考核。对于考核优异者,予以适当奖励,发挥法院“传、帮、带”的优良传统,探索书记员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平台,努力使全院书记员整体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审判员之间互学互助。针对近期出台的各种法律和司法解释,制定审判员教学计划,要求每位审判员制作相应教学课件,定期给全院干警上法律业务培训课,并组织审委会委员对教学质量和干警听课质量进行专项监督和评查。 五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力打造“三精”案件。各庭室安排专人与审管办对接,负责“三精“案件评选工作。每月定量向审管办上报精品庭审、精品案件和精品裁判文书。庭室负责人及案件承办人提前对所承办案件进行预判,做审判工作的有心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确保“三精”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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