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9-22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特稿 >> 正文
杜万华在广东调研时强调
积极耕耘司法改革试验田 不断探索家事审判新举措
时间:2015-04-13 09:21:15    作者:谢 勇    来源:人民法院报

4月8日至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到广东省东莞市、深圳市等地,对广东省三级法院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特别是对人民法庭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主审法官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体制等改革措施以及家事审判工作、家事审判庭建设、家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探索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杜万华对广东省三级法院的人民法庭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和家事审判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杜万华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人民法庭的审判职能作用,并通过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县域、乡域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要按照孟建柱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要从人民法庭改起,迈小步、不停步,积小胜为大胜的要求,和周强院长关于将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的要求,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措施,少些空谈、多些实干;要大胆尝试多种审判团队模式,探索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最优搭配比例和各审判团队所能承担的工作量,积极总结可持续、可复制的司法体制改革经验,为顶层设计提供丰富的参考素材和决策依据。

杜万华要求,要根据家事案件与财产类案件不同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合于家事案件的柔性审判程序;要积极落实对儿童、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各项家事权益的保护;要不断强化家事案件中当事人的人身权益保护,积极预防因家事纠纷引起的暴力事件;要积极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心理学和社会学知识,善于疏导当事人情绪的家事审判法官队伍,探索家事审判庭等专门机构建设;要积极探索离婚冷静期等制度,着力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在粤期间,杜万华还对广东省三级法院法官作了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部分在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高等院校师生也参加了培训。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