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就在我们身边
时间:2015-04-16 10:01:14 作者:马建平 来源: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
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于去年闭幕,此次会议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法治中国渐行渐近。依法治国作为一个核心议题再次摆在了全国人民的面前,并受到海内外高度关注。 说到依法治国,相信很多人就会认为这只是庙堂之论,我知法守法,不偷不抢,法治嘛,没水吃渴死人——与我(饿)无关。这类人的思维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他们平时没有做违法之事,没有受到过法律的制裁,也没有上过法院检察院,其周围的人也遵纪守法,所以,在他们看来,法律距离他们很遥远。其实,法治就在我们身边,并没有离我们太遥远,法治建设,人人受益,与每个公民休戚相关,须臾不可分离。 去年过年的时候去我二舅家串门,寒暄之际我问他现在生意怎么样,结果换来他一阵哀声叹气。详细询问之后,我知道了实情。二舅在武汉租了个门面做早餐生意,已经做了一年,虽不是大生意但日子还过得下去,但就在前不久,房东把门面卖给了别人,现在新户主不让他做生意了。新户主说,自己现在是这个门面的所有者,他自己要来做生意。 二舅无奈的对我说:既然门面被原来的房东卖掉了,换了新户主,新户主不让我租了,我也只能搬走,不过二舅以后的生活可咋办?生意刚做起来,有了点人气了,又要搬走。唉...随后又是一阵叹息。 听二舅讲到这里,我留了个心眼,变详细询问起来:门面有没有签合同,签了几年? 二舅告诉我,合同签了三年,但是租金是一年一付,这不,过年之前刚到一年,人家也没有多收我租金,我也只能搬走了。 我听后心中一喜,告诉二舅,这门面您不用搬,还可以做两年。然后,我把《合同法》中“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跟二舅详细的解释了一遍,告诉他,不能认为原来签订的租赁合同因房屋被卖作废了,并把相关的法条打印给他。我告诉他,过年回去的时候您就把这打印的东西给新户主看,告诉他您还要租两年,看他有什么话说。 前不久,我打电话给二舅问他门面的情况。他告诉我,新户主详细的看了相关法规之后,无话可说,门面继续租给我,还真是要谢谢你这个懂法的小子。 其实我们身边何尝不是有很多这样的“舅舅”,吃了亏,却不知道怎么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讲,说明法就在我们身边,知法懂法,确实可以实实在在的保护我们大家的合法权益。 我们大部分人生活围绕着柴、米、油、盐、酱、醋、茶简单而充实。平时的生产生活看似与法律无关,其实不然。据统计,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有20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近9000件,这些法律法规无处不在,影响着每个人的生老病死,成为保障我们合法权利有力武器。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物权法,我们如何维护私产权利;没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们在网上买东西享受的“7天无理由退货”会有多少商家响应;没有妇女权益保护法,带薪的产假是否能够落实;没有刑法,犯罪分子都在逍遥法外,会增加多少暴力事件,社会何以得到安宁……。所以,法律无处不在,在不知不觉中规范着我们,保护着我们,是我们每个人身上的保护神。随着我们国家的法律不断完善,法治将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法治建设涉及你、我、他,涉及全社会,如同八年抗战,“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人人皆有自律贡献之责。为了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为了我们的法治建设更进一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做到主动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万众一心,共同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国家,为依法治国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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