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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法院出台若干举措保障自贸区建设
时间:2015-04-20 10:14:54    作者:张晓敏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天津海事法院近日出台《服务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举措》。

《若干举措》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规范航运、金融等领域的交易行为,在法治框架内化解自贸区先行先试政策与现行法律的潜在冲突,通过法律解释确保自贸区政策与法律的统一,为自贸区发展提供良好的海事法治环境;要全面加强涉航运、金融案件的审判工作,努力规范相关行业市场秩序,加强对海事案件中新颖、疑难法律问题的调研,借鉴吸收国外相关的成熟法律制度和行业规则,弥补我国法律制度上的空白,支持航运、金融领域的创新发展,规范航运市场活动,为自贸试验区航运枢纽功能建设提供服务。

《若干举措》强调,要积极探索自贸区司法服务新机制,加强对涉“自贸试验区新政”纠纷等改革创新领域案件的专项跟踪,定期分析特点、趋势和法律适用难点,发现金融、航运活动中的风险环节与制度漏洞,运用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提出应对举措,积极为自贸试验区的产业发展、制度创新、立法完善、政府决策建言献策;要密切关注负面清单、国际船舶登记、外轮沿海捎带等改革试验的重点政策,对多式联运、船舶融资租赁等重点领域的问题进行前瞻性、预判性的调研,转化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要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根据涉自贸区案件的实际需要,组建专业合议庭,集中优势审判资源确保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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