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开区法院“三字”理念 积极探索和谐司法新路径
时间:2015-04-23 16:25:28 作者: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慧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近年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践,努力拓宽和谐司法新方式新路径,切实加强法院审判管理,突出抓好“便”、“近”、“优”三字服务理念,取得良好成效。 一、“便”,使群众感受到诉讼的便利。法院坚持便民原则,积极谋划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一是“点对点”立案,在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开通网上预约立案、12368诉讼服务热线,方便群众电话、网上及时立案。二是“面对面”听取民意,通过法官便民联系点、“法律六进”等形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使法院工作包容更多民意。三是“心贴心”为民众解难,对特困群众与弱势群体,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服务,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等案件,快速审结、及时执行,悉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近”,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法院用通俗简明的文字分别制作了《诉讼指引书》、《诉讼风险通知书》,在立案时向当事人送达,使当事人对诉讼常识一目了然。同时要求立案庭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切实担负起法律宣传员的职责,热心诚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耐心细心的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有效提升当事人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而提升司法的社会公信度。丰富和完善人民法院联系企业的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司法服务,促使企业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先后开展与辖区企业的共建活动,从打击盗窃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等角度为共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积极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共建地区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三、“优”,注重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一是注重调解结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对案件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最终目标,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将公正司法与调解优先的办案方针结合起来,以追求最佳的社会效果。二是创新调解模式,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转变司法理念,如针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等纠纷繁多的特点,推出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为特征的诉调对接新路径,一步到位解决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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