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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平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上强调
努力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开创新局面
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时间:2015-04-30 10:44:12    作者:安克明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29日举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闭幕会上作总结讲话。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李少平强调,试点法院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迎难而上、勇于创新,实事求是、严肃谨慎,努力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开创新局面,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

李少平指出,会议期间,部分试点法院介绍了前一阶段改革的情况和经验,与会代表围绕孟建柱书记对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周强院长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学习讨论,就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相关文件进行了深入研讨,对如何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意义深远,起到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提高认识、凝心聚力的目的。

李少平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细化改革实施方案,各试点法院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改革举措,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要统一归口管理,无论是试点高院还是担负具体任务的试点基层法院,都要明确试点工作管理机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人,并做好与人大、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对口衔接工作。要强化技术支持,试点法院要充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开发随机摇号确定系统、均衡参审系统和履职信息系统等,增强选任和抽取的公信度和效果。

李少平强调,要统筹协调,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合力。要健全与地方人大的汇报联络机制,主动向当地人大报告试点情况,主动接受人大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在获取选民名单、完善随机抽选、建立退出机制等问题上,主动争取人大理解、支持和认可。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合作,试点法院要主动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和分工机制,合理做好人民陪审员培训安排;要与公安机关通力协作,在获取常住人口名单、候选人资格审查等问题上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推动选任工作顺利进行。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与其他改革项目的配合衔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既涉及庭审规则、诉讼程序、评议规则的完善,又涉及法官员额、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各个层面,试点法院要从改革的整体性、全局性出发,妥善处理好试点工作与其他改革工作的关系,避免出现相互矛盾、顾此失彼。

李少平要求,要重视抓好宣传,形成公众积极参审的良好氛围。人民群众是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主角”。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对陪审制度有多少了解,对司法公信有多少信心,对参与审判有多少热情。要增进群众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试点法院要面向群众,利用各种宣传媒介,以多种方式提升群众对陪审制度的认同度和积极性,推动群众参与、理解、支持审判,为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提升广大法官对于试点工作的热情,要通过加强宣传,推动在法院系统内部形成共识,引导法官围绕如何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等问题,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参与热情,让更多的法官积极适应改革要求,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徐家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试点法院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通过改革进一步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要加强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力量配备,强化工作机制,政治部门作为具体工作部门要会同司改等相关部门把试点工作做细做实。要加强与党委、人大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这既是工作经验,也是工作要求。要按照试点方案规定条件严格选任好人民陪审员,体现选任工作随机抽选和注重代表性的有机结合,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事实认定的能力和效果,在提前完成倍增计划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选任规模。要加强对改革过程中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符合改革方向的,要大胆探索,需要做较大调整的,及时请示汇报,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为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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