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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制实施首日 芜湖经开区法院充分落实保障诉权
时间:2015-05-05 17:17:24    作者: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伍昆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2015年5月4日,是一个属于青年的节日,也是我国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施行立案登记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4月15日公布,规定立案登记制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求,其目的是从源头解决“立案难”问题,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

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经开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立案服务区各个窗口立案工作人员均提前半小时以规范的着装到岗,并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值班院领导及法官、司法警察各就各位,秩序井然。立案庭工作人员随着一声清脆的电话铃声开始了这一天的工作。很快,一个陈姓工人带着一份陈旧褶皱的劳动合同迈着焦急的步子来到该院立案庭,经过了解,陈师傅是听说今天该院有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正开庭审理,他也是被拖欠工资的一员,只是由于后来离开公司回外地家乡现在得到消息才来。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说明了起诉需要提交的起诉材料要求以及诉讼程序的准备等事项,陈师傅和其他的工人一样,也是第一次来法院打官司维护权利,因此立案庭工作人员提供了提前准备的诉讼模板,指导其书写起诉状,相关材料也进行了复印,还给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同时对其只有劳动合同无其他诉讼证据也进行了诉讼风险的告知提醒,迅速地完成了立案登记手续,当即移送审判庭,陈师傅对法院方便诉讼的各方面细节均非常认可,诚挚地向窗口接待人员连声道谢。期间,有1件买卖合同纠纷单位员工拿着起诉状,陈述其公司因为对起诉程序了解甚少,准备也比较仓促,咨询起诉现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受诉状浏览翻看材料后,依法予以登记,依法一次性告知了其诉状没有盖章、无授权委托书的情况,并且出具了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后规范的立案工作方式也是非常认可。之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执行案件等案件均依法当场办理了立案登记手续。

芜湖经开区法院立案庭通过4月份的充分准备,包括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立案登记制会议学习、法律规定业务知识的领悟学习以及立案法官自身优良的法律素养,在立案登记制首日,立案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事人诉权在一个个具体案件立案过程中得以确实有力地保障。下一步,芜湖经开区法院立案庭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该项制度,并且做好安徽省高院法院对立案登记情况的通知要求,做好“日报告、周分析、月总结”工作,对本院立案实施立案登记制情况开展动态研判、评估。此外,注重立案登记制工作落实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有效衔接,最大程度提高诉讼便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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