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5-04-19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特稿 >> 正文
周强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法院分系统辅导报告会上强调
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徐伟新主持
时间:2015-05-11 09:15:52    作者:罗书臻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6.jpg

图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法院分系统辅导报告会上讲话。摄影 孙若丰

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政法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法院分系统辅导报告会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履行好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任务,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周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努力做到“四个全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本次研讨班的开班式上,孟建柱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政法工作理念以及政法机关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职责使命等方面发表重要讲话。各级法院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周强要求,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要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必须准确把握人民法院的职责任务:一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政策和宪法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二是促进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始终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核心理念;三是积极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四是加强司法解释工作;五是促进严格执法,切实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正;六是确保公正司法,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七是推动全民守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 

周强指出,司法公信力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知认同状况和信任程度。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公信建设,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人民法院要履行好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担负的职责任务,必须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近些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要以及信息化社会的到来,给司法公信建设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要坚持和运用唯物辩证法,善于用发展的、联系的、矛盾的观点,正确认识和看待司法公信力问题,要把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相结合,紧紧抓住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这一主要矛盾,深化改革、提升动力、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周强强调,要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依法打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维护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形势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激发社会活力;要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周强指出,要把公正司法作为衡量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标准。要紧紧抓住一些制约司法公正、影响司法公信的问题,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真正建起“防火墙”、划出“隔离带”;要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把握证明标准,着力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坚决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依法复查、及时纠正机制,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要加强律师执业保障,为律师履职提供更多的便利,着力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促进的新型关系。 

周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公信力的根本标准。要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使诉讼程序更加简便,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要在执法办案中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切实以司法手段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要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切实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要健全完善推进司法民主的制度机制,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保障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司法活动。 

周强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人民法院改革,破除影响司法公信的体制机制障碍。要始终保持改革的勇气和胆识,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攻坚克难,凝聚改革共识,引导广大干警正确理解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要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域、不同群体司法需求的差异性,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推进司法改革;要按照四五改革纲要的要求,扎实推进重大改革任务,坚持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周强强调,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正正义。要充分把握“互联网+”时代的新形势,继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切实以阳光司法倒逼和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要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全国法院全覆盖、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全覆盖、人员岗位全覆盖;要以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要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下司法公开新途径,不断提升新媒体时代开展法院工作的能力以及与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促进形成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周强强调,提升司法公信力,队伍建设是关键。要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以过硬的司法能力、优良的司法作风保障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提高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服务大局的实效;要提高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既要会判又要敢判,做到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底线;要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体察民情、增进群众感情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提高法官对信息技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成果,提高审判工作效率;要提高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提高司法管理能力,把管理与改革结合起来,尊重司法规律,促进提升法院各项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中央党校副校长徐伟新主持辅导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在京院领导、各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出席报告会,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报告会。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朱玲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5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