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法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自查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5-05-18 14:34:44 作者: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张锡杲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近年来,大祥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遵循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以及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一、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情况 2012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刑事573件,其中涉及侵害青少年犯罪58件。该院在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犯罪,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主要做法有: 1.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在开庭审理前,及时告知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开庭审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被害人、证人确有必要出庭的,应当根据案件情况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保护措施。因特殊原因不出庭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播放未成年人的陈述、证言,播放视频亦应采取保护措施。 3.严格执行《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坚决打击各类性侵未成年人,猥亵、拐卖儿童以及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行为。 4.充分保障未成年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对于未成年人因侵害而造成的人身损害,为进行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赔偿请求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人侵害,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和组织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未成年被害人因侵害犯罪而造成人身损害,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法院会同有关部门,优先考虑予以司法救助。 二、在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中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情况 近三年,该院共审结民事、行政案件4800多件,涉及未成年人1000多件,主要集中在离婚诉讼子女抚养、变更监护、继承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在民事、行政审判工作中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主要做法有: 1.在立案环节上,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由专人接待、审查登记,优先处理;开辟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绿色窗口,做到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移送,尽量简化立案审查程序;强化司法救助功能,对有经济困难的未成年当事人依法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为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诉前指导,对于一些急需医疗费的赔偿案件和急需学习费的抚育费案件,及时进行诉前调解,先予执行等法律措施,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2.在举证环节上,对涉及未成年人的举证责任应向未成年人倾斜,在责任分配、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延期举证等方面给予未成年当事人更为宽容的特殊对待。 3.为未成年人案件特设“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强调快审快结。针对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未成年人基本生活的案件,针对当事人诉讼能力不足而可能导致案件不能及时处理的情况,充分发挥法官的释明、引导作用,并及时与未成年人所在村委、社区以及学校复核相关证据。对于未成年人执行案件,采取迅速启动执行程序和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为未成年人权益的最终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情况 近三年,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件,其中,个人犯罪案件11件,共同犯罪案件19件。未成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领域,占犯罪数量的90%以上。该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主要做法有: 1.有针对调剂资源,强化审判帮教平台。通过法定程序聘请妇联、教育等单位热爱青少年教育的人士担任未成年人案件的陪审员,参与少年审判活动。这样不仅可以充实法院的审判力量,还可以弥补法院审判人员所缺乏的教育学、社会学知识,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审前审判人员将社会调查情况告知陪审员,并共同探讨案情,发现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在庭审中有针对性的将“法、理、情”溶于整个审判过程,给涉案未成年人上好人生中最重要最难忘的一课,让法庭教育功能得到最大化的发挥,收到良好的审判效果。 2.全方面拓宽调查,夯实感化矫正平台。从审判实践中我们认识到未成年犯罪有着深刻的主客观原因,为了切实贯彻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我们对每个未成人涉案原因都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感化。平时加强与司法矫正机构的工作联系,有必要时邀请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一起参与社会调查,寻找未成年被告人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发现其性格中的优点与长处,找到可以教育的突破点,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并在审判中认真参考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意见,依法做出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教育矫正的公正裁判。 3.走出去延伸服务,打造审后跟踪平台。为了使犯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温暖和关爱,杜绝未成年被告人再次犯罪的可能,我们坚持做好庭审后的跟踪帮教工作。本次调研的29件已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有30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有15人。我们对每一个涉案未成人的情况都进行了详细登记备案,定期与涉案未成年人本人、家庭、司法矫正机构、看守所取得联系,了解近况。帮助犯罪未成年人克服心理矛盾,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他们早日回归家庭,回归学校,回归社会,走好以后的生活道路。近年来,经该院法庭的积极帮助,一大批涉案未成年人对生活前途恢复了信心,走上了健康生活轨道。 4.多渠道加大宣传,共建法制教育平台。创建法院网,时时更新法制动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联手,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并邀请相关专家共同参与讨论,对未成年人迷恋网吧、与父母关系、犯罪等问题进行深刻探讨与分析,帮助广大青少年及父母增强法律意识,起到普法与警示教育作用;送法进校园、进社区,以生动的案例、基本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进行讲法送法,帮助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了解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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