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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效率及规范性的思考
时间:2015-05-20 15:19:20    作者: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闫杨    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

随着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的正式实施,各个法院的案件受理数量大幅度增长,案件的类型更加多元化,在此情景之下,怎样快速、有效、准确的提高案件的审理便会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每一个案件的程序性流程,这对每一个书记员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为了保障立案登记制的高效运行,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效率,保障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将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书记员每接到一个案件最先是发送应诉材料,现状是:1.书记员需要自行寻找合适的模板并进行修改制作,可能会造成各个书记员所寻找的模板不一致;2.修改过程中,因为没有具体的规范要求,也会出现内容不一致现象,比如会出现“一式两份”、“一式贰份”、“一式俩份”等多种形式存在;3.甚至有些文书修改过程中会造成漏改,因为有些书记员已经习惯性使用其中之一的模板,就会疏忽有时模板已经被改动的情况。当当事人接收到这些不规范甚至是错误的文书后,不仅会大大降低法院文书的权威性而且往往会造成法院工作人员很被动的局面。4.有些法律文书模板在通达海系统内是没有的,每一个新书记员需要通过其他书记员获得,内容的填写也需要请教,这样无疑耽误了新老书记员的过多时间。5.为了保证文书的正确性,需要书记员细心的一遍遍审查修改的地方,这无疑耗费了相当长的时间。

对于这种耗时易犯错的情况,解决此问题的根本便是文书模板的规范使用。具体对策有:1.将立案、民事、刑事、行政等文书模板分开,各自为阵设立;2.以民事为例,再将其分类为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其他备用文书等模块,每一个模块中涵盖其所需的对外法律文书和具体规范指示要求说明书。这样既能降低文书模板的修改频率,减省大量修改和校对时间,又能高效的保障了文书的准确性,减省了投入的时间、精力成本,确保了法院文书的规范性,维护了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提高了法官和书记员的办案自信与底气。

具体的实施操作中需要做到两点:1.每一个庭室,需要两名资深书记员和两名资深法官对相应庭室所需用到的法律文书进行分类,再共同制作出每一个分类下需要用到的文书模板,然后给每个庭室所在的其他书记员与审判员人手一份让大家一起来核实并提出模板制作的宝贵意见,成型的模板再由庭长和分管院长做最后把关审核,做到确保各种文书模板的正确无误与规范性。2.需要计算机专业人员在原模板中使用技术处理设立主菜单与各个下拉菜单,并将这些模板导入。

当然,法律文书严谨性与权威性的保障最主要的还是依靠每一位工作人员无微不至的细心和强烈的责任心,只有有了这“二心”,才能更加彰显出法律用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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