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司法改革措施 法官助理参与庭审
时间:2015-05-25 16:39:31 作者:任真诚 来源: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
近日,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大屯法庭开庭审理杨某与吴某名誉权纠纷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庭审中与书记员并排还坐着一位穿着制服、佩戴徽章的法官助理,这标志着大屯法庭作为云南省高院确定的红河州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法庭,其司法改革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法官助理岗位与职能设置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其工作内容涵盖了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调查取证、保全执行、开展庭前调解、起草法律文书等工作职责,几乎参与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虽然所有工作都是在主审法官的指导、监督下完成,但又不是完全依附于法官、被动接受法官指令,而是由法官助理发挥主动能动性、独立完成该工作。本案中,法官助理对案件进行了阅卷,审查了相关诉讼材料并归纳了争议焦点。庭审前参与了其他准备工作, 并全程参与了庭审程序和庭后调解程序,在庭审中认真倾听双方的发言,并记录案件中的关键情节,为之后起草文书做好准备。 法官助理参与庭审模式的实行,将会更好的协助主审法官完成审判事务性工作, 让法官从繁重的程序性事务中解脱松绑,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更充分的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升司法公信力。个旧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通过规章制度明确法官助理的岗位职责,建立符合法官助理工作特点的培训、待遇、奖惩、退出等机制,确保法官助理能迅速进入角色,适应岗位要求,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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