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09-22
星期天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简讯 >> 正文
宣示身份 增进认同
天津1446名陪审员统一佩戴徽章参审
时间:2015-05-26 09:04:37    作者:张晓敏    来源:人民法院报

5月25日上午,59岁的人民陪审员曲怡红胸前佩戴着一枚人民陪审员徽章,步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参审一起刑事案件。至此,天津1446名人民陪审员全部统一佩戴徽章参审案件。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为全市人民陪审员统一制作配发了人民陪审员徽章。

徽章由六种图案组成,其中有四种图案取自法徽,包括麦穗、齿轮、华表和天平,象征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另外,设计采用了长城图案,代表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围设计采用了金色环形图案,象征人民陪审员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阳光下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同时,用“中国天津”字样标明人民陪审员履职的区域。该设计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予了专利权。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佩戴自己群体的徽章,不仅宣示了其司法身份,也使国家授予的司法权力和服务大众的职业责任进一步形象化。同时,有助于消减当事人的质疑,增强当事人对人民陪审员身份的认知与认同,使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加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事人也更加直观地监督人民陪审员言行,并形成一种倒逼工作机制,激励人民陪审员时刻保持良好的司法形象。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朱玲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