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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产法院26条意见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着力破解举证难技术事实认定难等问题
时间:2015-06-03 08:51:08    作者:卫建萍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2日上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该院制定的《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记者了解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从成立伊始就将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作为重大课题,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反复修改论证,并及时跟进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部署,最终形成了26条《意见》。

据介绍,在审判实践中,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案件主要有专利权纠纷、计算机软件合同和侵权纠纷、技术秘密类纠纷等,同时也包括涉及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信息网络等高新科技领域的著作权纠纷,及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后产品的商标权纠纷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成立5个月来,在其受理的339件一审案件中,专利权纠纷案件占53%,计算机软件合同和侵权案件占40%。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纠纷占比接近五成。涉案领域既有传统的纺织、机械、电器、照明、生物、化学、医药器械等,也有计算机软件、手机APP客户端、快捷支付、办公自动化等新兴领域。

《意见》提出要紧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着力破解相关诉讼中举证难、技术事实认定难、赔偿额不高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依法保护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和创新动力。据悉,为切实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题,该院已于今年4月21日聘请了18位技术咨询专家。该院还将建立由技术鉴定、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等组成的“四位一体”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并对应制定四者参与技术事实查明的案件类型、范围和方式途径。

《意见》提出,将根据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证据规则等,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及时固定证据,对于抗拒证据保全、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隐匿证据、提交虚假证据、进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追究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积极探索委托相关行业协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邀请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参与调解,进一步完善和解、调解等非诉解决纠纷机制与诉讼的有机衔接。此外,该院将进一步健全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服务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形成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产法官,特别是资深法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极具价值的知产保护经验,我们将着力发挥司法经验的溢出效应,适时组织资深法官到科技创新园区、行业协会开展讲座、培训,提高创新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该院院长吴偕林说。他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关键技术领域科技创新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态势分析,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和工作预警,积极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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