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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高院出台意见强化执行工作
强调要避免无原则的妥协退让行为
时间:2015-06-11 09:08:50    作者:赵 霞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意见》,将采取“五化”措施提升执行工作能力和质效,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

《意见》从执行工作强制化、执行管理信息化、执行办案规范化、执行流程公开化、执行责任严格化五个方面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启动后,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财产,迅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及时组织分配、清偿债权,避免无原则的调和、压制、妥协、退让等不符合执行工作强制性特征的行为,严禁以任何借口消极、拖延执行,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妨害执行行为构成犯罪的人员和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案件管理、执行查控、对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将执行程序细化到环节和节点,实行精细管理,全方位监督,彻底杜绝粗放式执行;依法、有序、有度地将执行实施权的运行过程作为执行公开的核心内容,明确执行法官、执行书记员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行执行案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制。

据悉,截至2015年5月底,宁夏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4626件,执行人员人均受案数达126件,受案数最多的法院人均达3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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