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在线投稿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024-11-23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视点 >> 特稿 >> 正文
落实“三严三实” 加强干部管理
最高法院规范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社会兼职活动
时间:2015-06-23 09:03:49    作者:罗书臻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为落实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全面加强干部管理,最高人民法院近期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据了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组织或参加的各种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活动日益增多,对于拓宽审判活动对外交流渠道、加强人民法院宣传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对此类活动一直缺乏相关规范和纪律要求。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此《规定》,旨在贯彻中央有关加强对干部从严管理的要求,强化干部的日常管理,强调本院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以规范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活动。

据介绍,《规定》体现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中关于用权做事必须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规定》主要针对著书、撰文、授课、研讨、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6种常见可能产生社会影响的情形,提出规范性意见,要求不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在上述活动中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服从组织管理,不得擅自行事。

《规定》体现了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权力监督的长效机制的要求,明确了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活动必要的审批程序,用实实在在的制度和措施规范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业内和业外行为,把审批程序作为加强纪律约束的主要手段,要求各部门对相关活动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起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为了避免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活动中出现“不严不实”的行为,《规定》强调了对外交流和接受采访的归口管理,要求主管部门发挥工作指导和业务把关职责,严格防止违反工作纪律要求或对外发表意见不准确、不规范问题。为了强调该项制度的严肃性,《规定》还专门规定了问责条款,对违纪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


【关闭】 【打印】 【纠错】  [责任编辑:朱玲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审判杂志社,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审判杂志社”。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审判杂志社)”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中国审判杂志社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  投稿信箱  

关注《中国审判》
Copyright © 2012-2024 www.chinatrial.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邮编:100745 联系电话:010-67550550/67550645 杂志社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6485号 | 京ICP备 13051393号-1
《中国审判》杂志社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