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毒品犯罪要靠精准监管
时间:2015-06-25 16:02:19 作者: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乔子轩 来源:《中国审判》网刊
广东毒品犯罪仍严重,按照全省法院去年新收毒品犯罪案计算,每5宗刑事案就有1宗是毒品案,制毒、贩毒等“源头”犯罪有多猖獗?零包售卖、引诱吸毒等“末端”犯罪有多普遍?吸毒后产生幻觉引发次生犯罪有多严重?广东高院昨日首次发布5宗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并揭示近年毒品犯罪呈现的六大特点。案例显示,农民、未成年人正在成为毒品犯罪的新主体。(6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从先前的“马仔”升级为如今的“主体”,角色的转变着实令人错愕痛心,也为禁毒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未成年毒品犯罪之所呈现如此的发展态势,原因多方面,家庭、学校以及社会监管不到位、乃至缺失是重要推手。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发育不成熟,如果监管还不到位乃至缺失,对未成年人涉毒抓早抓小的话,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愈演愈烈也在所难免。 未成年人是毒品犯罪的受害者,对于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监管预防并缺少法律规定。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预防是最好的保护,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还专门出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列举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九种不良行为,以及9种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其中就好包括毒品方面的行为。也就说,只要家庭、学校和社会任何认真对待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发现一起深究一起,发现一个深究一个,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涉毒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是很有可能的。 事实上,家庭、学校和社会在这方面的还不够,不少家庭对未成年人特别处于叛逆期的未成年人缺少沟通,对未成年人的所作所为一无所知,加之不少未成年人处于留守状态,难免出现家庭监管缺位缺失;有些学校也缺乏责任心,对学生的异常行为缺少必要的敏锐性,使得有些学生涉毒能够逃过学校监管的关卡。社会还没有有效举措阻碍毒品向未成年人渗透, 尤其是互联网的兴起,网络运营商对毒品犯罪信息净化责任履行不够,使得未成年人可以借助微信、QQ等社交软件,更容易接触到毒品,更便捷从事毒品犯罪。 预防毒品犯罪是项系统工程,更是场人民战争,亟待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切实聚焦未成年人群体,加大毒品犯罪精准监管预防力度,齐心协力构筑“防火墙”。特别是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将禁毒工作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作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今年国家禁毒办牵头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等9部门又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明确互联网行业在禁毒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需要采取的有效管控措施、负有的报告义务,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更有必要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治理之中,做到有法必依,有职必履,精准禁毒,遏制未成年人毒品犯罪的高发蔓延态势,给未成年人一个美好可期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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