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中国明明商”广西三头目受审
时间:2015-07-07 09:46:22 作者:广西省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兰钰烨 来源:中国审判网刊
7月6日,传销组织“中国明明商”在广西的三个头目林华、谭石群和杨耀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组织打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筹备银行、开超市发展民族产业等噱头,却以发展多层下线拉人交钱等方式进行传销。 今年61岁谭石群是本市退休人员,有着大学专科文化。今年60岁的林华和杨耀生则是南宁人,而杨耀生在案发前,还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9月初至2014年7月期间,谭石群、林华、杨耀生等人在广西柳州市以加入“中国明明商”、虚构筹备“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等名义,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人员已经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已经在三级以上。加入“中国明明商”的人需要通过上线介绍才能加入,且一个人只能发展两个“根芽”,并交纳4010元“入商款”,填写“汝吾伊独善情理法借助银行司契单”,办理“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卡”后成为“环民”。“环民”在第二个月内发展两个人加入“明明商”变种成为“薪种”,并可以领取“月金”。同时,随着发展人员、层级的增加,所领取“月金”也呈递增趋势增长。 谭石群作为“中国明明商”柳州市的“薪种”,负责“中国明明商”在柳州市的宣传、管理以及“入商款”的收取、人数报表统计等工作,并负责将所收取的“入商款”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转给林华。林华作为广西的“薪地”,负责“中国明明商”在广西区内宣传、管理及收取的“入商款”、发放“月金”等工作。而杨耀生则负责“中国明明商”的宣传、讲解等组织、领导工作。 期间,谭石群分别用其持有的银行卡,分多次将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入商款”共计人民币2173194.78元存入林华的银行账户之中。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谭石群、林华、杨耀生的行为均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管理层用代码表示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谭石群、林华二人均无意见,但杨耀生则表示自己确实做了指控的事,但不认为自己犯了罪。 庭审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明明商”还以059作为管理层的代码,而0代表着领袖,是权力最大的管理者。 林华在庭上承认,她就是广西的0,而谭石群则是柳州市的0,而杨则是5、9之类的管理者。 据被告人称,“明明商”在广西有不少的会员,柳州有会员600人左右,南宁则有200多人。 认罪愿承担后果 三名被告在庭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并请求法院对他们从轻处罚。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称,三被告人以加入“中国明明商”、虚构筹备“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等名义,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获得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均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且三人的行为情节严重,同时杨耀生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三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悉,该案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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