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高院学习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各地高院:聚焦两项重点 周密部署安排
时间:2015-07-08 09:28:38 来源:人民法院报
7月1日至2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近日,各地高院纷纷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周密部署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山 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强调,要结合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试点法院工作,不断总结适合本省实际的试点经验,为改革的全面铺开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力争到2017年底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 黑龙江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述元要求,要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抓紧编写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统一建设标准,明确建设目标和进度。要统筹兼顾,切实抓好下半年审判执行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梳理审判质效运行态势,总结好上半年工作。要组织全省法院集中清理一批积案,通过集中清理带动均衡结案,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浙 江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要求,全省法院要牢牢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的积极性,紧贴浙江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和解决改革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加快建成法院信息化3.0版,强化创新驱动法院发展意识,充分发挥好互联网的优化、集成和智能化的作用,不断拓展司法为民、诉讼便民的新途径新办法,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困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福 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抓紧准备各项试点方案,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人民陪审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行政案件管辖机制等各项改革工作。要强力聚焦3.0,加快法院信息化工作新转型,自觉把法院信息化建设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去谋划推进,运用“互联网+”思维,把福建法院建设成为“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江 西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强调,全省法院要聚焦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两项重点工作,全力做好下半年工作,明确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63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人,按进度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推动信息化工作超常规发展,力争信息化建设实现大跨越、大发展,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提供坚强的信息化保障。 河 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指出,要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彻底消除以往工作中的门槛和壁垒,彻底去掉“立案难”的病根子。要持续深化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对异地管辖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加以研究解决,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加快建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科技保障。 (记者 陈 伟 段春山 余建华 孟焕良 姚晨奕 冀天福 通讯员 陈 镇 魏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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